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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原局長鄭筱萸被判處死刑
1、鄭筱萸案:高官被判死刑
2007年6月22日,北京市高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判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死刑,剝
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鄭筱萸7月10日被執行死刑。
2、何閩旭案:邊腐邊升現象
2007年12月27日,山東省臨沂市中級法院依法對安徽省原副省長何閩旭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何閩旭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3、段義和案:玩弄女色玩火自焚
為擺脫情婦的糾纏,段義和找人將其炸死
2007年9月5日,炸死情婦的山東省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段義和被執行死刑。
4、趙詹奇案:特定關係人受賄

5、秦裕案:“上海第一秘”帶病提拔 邊腐邊升現象值得注意
2007年12月20日,吉林省高級法院對上海市寶山區原區長秦裕受賄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原判,判處秦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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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邯鄲農行金庫案:監守自盜
農行邯鄲分行金庫被盜案被告人受審
2007年9月19日,河北省高級法院對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邯鄲分行金庫管庫員盜取金庫巨款案作出終審判決: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處任曉峰死刑,以貪污罪判處馬向景死刑,以挪用公款罪判處趙學楠有期徒刑五年。
7、幹股受賄案:以權力入股分紅
收受幹股達到立案標準以受賄罪論處
2007年6月8日,經檢察機關抗訴,浙江省龍遊縣法院對一起以幹股形式受賄的案件作出了有罪判決。此案的判決警示國家工作人員:只要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幹股金額達到立案標準,就可以被司法機關以受賄罪定罪處罰。
8、馬平案:超低價購房受賄
領導幹部以超低價購房是受賄
2007年7月10日,重慶市高級法院對銅梁縣委原書記馬平及其妻沈建萍採取由行賄方免除部分房款、低價購買高價返售商鋪、低價購買門面房等手段共計受賄205萬余元案作出終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馬平有期徒刑十三年,以受賄罪判處沈建萍有期徒刑三年。
9、胡星案:跨國追逃成功范例
胡星被押上法庭
2007年8月8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胡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經審查認定:胡星于1995年至2004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一些公司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賄賂10筆,共計人民幣2905萬元、港幣1100萬元及價值人民幣24.7萬余元的住房一套。
10、黑磚窯案:瀆職者受懲罰
2007年5月,山西省洪洞縣警方破獲一起黑磚窯虐工案,解救出31名外來務工人員。案件發生後,洪洞縣檢察院迅速查處了黑磚窯事件背後的瀆職犯罪案件。2007年7月31日,一批瀆職犯罪分子被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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