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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葉宏明:保護民營企業知識產權
2008年01月23日 09:00:17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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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悉全國政協委員葉宏明的人都稱他“葉老”。這位連任三屆的老委員,在古陶瓷研究領域是國寶級的人物。然而,他在政協提的建議卻少有該領域的內容。2007年中,葉宏明委員號召保護民營企業知識產權。

    關
注到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這個領域,與葉宏明委員生活的浙江省經濟背景是分不開的。作為民營經濟強省,2005年,浙江省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達到208.57萬戶;民營經濟已佔全省GDP的70%,新增就業人員的90%,外貿出口總額的40%,財政收入的50%以上,民營企業已經成為自主創新的主力軍。

    “要實現從‘制造大國’向‘創造大國’的跨越,自主創新已經成為了浙江省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核心目標。”   

    葉宏明關注到,目前,“某些跨國集團專利操作老手與國內不法分子合夥,充分利用目前中國專利法律漏洞,肆意侵害民營企業的知識產權,使民營創新企業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嚴重影響科技興國戰略的落實。”

    葉宏明以浙江省和杭州市專利示范企業浙江斯泰科技投資集團為例。6年來公司投入了3700萬元資金用于新產品研發,現已擁有100多項專利和10多項著作權。自2001年10月起長達4年,面對德國費希爾公司的專利侵權指控和專利無效申請,斯泰公司通過積極應訴,獲得全勝並反訴成功,被業內人士稱為“斯泰案例”或“斯泰模式”,被編入國家知識產權教科書《專利復審、無效、訴訟及行政復議》。但是,斯泰卻面臨“勝了官司、丟了市場”的尷尬。

    通過調研,葉宏明總結出跨國集團強佔民營企業自主知識產權、專利成果的一套方法,如假借專利侵權之名把創新成長型對手扼殺在搖籃中,或者是制造空殼的有限公司,採用“群狼戰術”掠奪專利科技成果;採取“群狼戰術”搶奪瓜分專利成果進行低價競爭,導致專利權人血本無歸;利用“審查指南”漏洞,車輪戰術爭奪專利黃金時期拖垮專利權人;利用民企受法律私權限制,豆腐渣工程嚴重危害專利轉化及專利年限等等,手段不少。

    “在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框架下,一旦專利侵權的‘群狼戰術’推而廣之,將出現‘中國知識經濟戰略危機’。蔓延下去,勢必打擊到民營企業的創新積極性,削弱我國在經濟全球化中的競爭力。對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已經迫在眉睫。”

    對此,葉宏明表示,除了貫徹國務院“非公經濟36條”,保護民營企業專利私權外,還應修改《專利法》,嚴懲侵犯民營企業知識產權刑事犯罪,使民企的知識產權保護有法可依。

    “國家知識產權局在修改《專利法》時,應增加刑事打擊惡意侵權的條款。對多次惡意侵權者應加大懲罰力度,對惡意侵權者造成專利權人重大經濟損失的,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侵犯財產罪的第二百七十五條,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追究法人和責任當事人個人經濟賠償責任,罰沒其非法所得。另外要增加免賠條款。對在無意中涉及專利侵權,並在告知侵權後,能及時停止非惡意侵權行為,可通過行政調解,免于處罰和賠償。同時,進一步完善專利復審程序,避免侵權者以不同的申請人名義,對一個專利無休止地進行專利無效申請的車輪戰術拖延無效審理,加快審理進程。” (王天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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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康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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