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檢察院檢察長陳武 杜江 攝
19日上午,廣州市第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武向大會作《檢察院工作報告》。報告稱,2007年廣州有77名縣處級、9名廳局級幹部貪污受賄被查辦,另有15名縣處級以上領導瀆職侵權被查處。
2007年批捕“兩搶一盜”犯罪嫌疑人10369人,起訴10353人
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件322件327人
立案偵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各類瀆職侵權案件50件52人
五成犯罪嫌疑人來自“兩搶一盜”
陳武介紹了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去年一年的工作成績:重點打擊了“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共批準逮捕上述四類犯罪嫌疑人15061人,起訴15069人,分別佔批捕、起訴總人數的74.7%和75.7%。其中,批捕“兩搶一盜”犯罪嫌疑人10369人,起訴10353人,分別佔批捕、起訴總人數的51.4%和52%。
集中力量查辦了一批貪污賄賂大要案。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件322件327人,同比分別上升5.9%和4.1%。其中,查處100萬元以上的特大案件44件,查辦縣處級幹部77人,廳局級幹部9人,大案要案佔立案總人數的99.7%。積極參加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共立案偵查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採購、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的國家工作人員商業賄賂案件231件,佔立案總數的71.7%。
偵查瀆職侵權案50件52人
2007年,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共立案偵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各類瀆職侵權案件50件52人,同比分別上升11.1%和20.9%。查處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15人,查處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8件,立案偵查因玩忽職守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5人。
針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公安機關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61份,公安機關反應積極,已立案24件32人。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的、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依法決定追加逮捕116人、追加起訴2人。對不符合逮捕條件的,決定不批準逮捕1344人,對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證據不足的,決定不起訴145人。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依法提出抗訴21件。
檢察環節連續三年無超期羈押
對全市3357名監外執行罪犯進行分流核查,共糾正漏管罪犯446人、脫管罪犯70人。對違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暫繼續推行羈押期限期滿預警、催辦等制度,鞏固集中清理超期羈押的成果,至2007年年底,廣州市檢察環節已連續三年保持無超期羈押。
加強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共立案審查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訴案件680件,向市中院提出抗訴10件,提請省檢察院抗訴61件,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10件,促成當事人和解11件。對法院正確的判決、裁定,著重做好對申訴人的說理釋法工作,共息訴562件,維護了法院判決的司法權威。去年法院審結抗訴案件39件,採納檢察機關抗訴意見,改判19件,發回重審1件,調解3件。(張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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