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2月28日10時,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副局長魏傳忠、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余新民介紹日本水餃中毒事件調查進展情況,並答記者問。新華網
文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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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28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副局長魏傳忠、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余新民介紹日本“水餃中毒事件”調查進展情況,並答記者問。以下為本次發布會的主要內容:
圖為魏傳忠介紹日本水餃中毒事件調查進展情況。新華網 文濤攝
質檢總局發布日本"餃子中毒事件"調查結果 係人為作案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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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布會上,魏傳忠發布了質檢總局對這一事件的調查結果,認為這次發生在日本的“餃子中毒事件”,不是一起因農藥殘留問題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而是人為作案的個案。>>>詳細

圖為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余新民回答記者提問。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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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日本“水餃中毒事件”是人為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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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布會上,余新民發布了中國警方對這一事件的調查結果,認為這不是一起因農藥殘留問題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而是人為的個案。余新民希望,中日雙方能夠真誠合作,協作調查,盡快查清事實真相,向兩國人民做出負責任的交待。>>>詳細
公安部:實驗結論認為“水餃事件”物證甲胺磷不能判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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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布會上,新華社記者提出:日本警方說他們用精密儀器檢查了甲胺磷農藥中的雜質,證明這種引發中毒的農藥並不是在日本生產的,並由此推斷說甲胺磷在日本國內混入餃子的可能性很低。中方對此有何評論?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余新民對此表示,對日本警方這個結論,公安部當時就提出了建議,並認為他們下結論為時尚早。但非常遺憾,日本警方當天就向媒體公布了這個結論。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副主任、研究員王桂強介紹了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對餃子袋甲胺磷滲透實驗的情況,指出我方的滲透性實驗結果與日本警方的實驗結果完全不同。我方經實驗得到的結論是:餃子中毒事件的物證甲胺磷含有的幾種主要的雜質成份不能作為甲胺磷來源的判別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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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副主任王桂強回答記者提問。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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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5日查獲一起日本記者購買、試圖運出甲胺磷農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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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布會上,魏傳忠表示,此次日本餃子中毒事件,也不排除會有人從其他國家和地區非法購買相關的農藥帶到日本的可能性。他還透露,據河北省有關方面通報,2月15日,河北有關方面就查獲了一起由日本的記者購買、持有、攜帶並試圖運出甲胺磷農藥的案件。>>>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