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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了解一些中國國情的人都清楚,戶籍制度在我國實行了50多年了,戶籍管理幾乎涉及了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根深蒂固、體係龐雜,牽一發而動全身。而以法律的形式確定遷徙自由,同樣存在著實踐中的諸多難題。對于這樣的制度我們要進行根本的改革,就不能不考慮立法以後會怎麼樣的問題,否則在法律的實施過程中就會面臨各種各樣的難題和阻礙。如果一旦立法而法律又不能很好地實施,在實施中走樣變形,或者由于實施中的問題出現反彈,無疑都是對法律權威的褻瀆與損害。<<<詳細

“總理就是好總理,報告就是好報告,代表要當好代表,執行必須硬執行!”這是筆者在報告直播即將結束時表達的看法。報告不能夠僅僅就是文字報告,僅僅停留于代表熱烈討論仍然只是就事論事、就文章說文字,僅僅在會議上“當好代表”是把“代表”作為榮譽賞賜的幼稚和膚淺,落實到最終怎樣切實貫徹、認真實施、社會監督、公眾控制才是良法。<<<詳細

陳竺委員在“兩會”期間,給全國人民帶了一條權威可信,且令人振奮和期盼的消息,可以想見的是,新醫改方案的頒布實施,無疑給我國醫療行業發展指明了發向,廣為公眾所詬病的“看病難、看病貴”,有望得到緩解或解決。
我以為,眼下最為要緊的是,國家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著手研究立法問題,讓立法充當“先行軍”,早日制定出全國統一的《衛生法》,明確各級政府在醫療建設上的責任(譬如,政府財政在醫療具體的投資額度和比例等),明確各級醫療機構的職責和義務(比如,把以技養醫或者是以藥養醫,用法律的形式來固定下來),進而確定我國醫療體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標,這才是確保新一輪醫療改革成功的保證。<<<詳細

“住有所居”,是十七大明確提出的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標,也是今年全國“兩會”人們高度關注的一個話題。對住房問題的日益關注,首先由于它是人們生活的必需品,其次則是住房方面確實還存在著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因此,將“住有所居”列為基本民生目標應當是時代發展的要求。
住房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住房問題是基本的民生問題,“住有所居”是一個漸進的民生目標。在現實條件下,只要政府重視民生,更新思路,改進制度安排,有效整合資源,切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起碼或基本居住條件,讓商品房市場走向規范,城鄉居民的居住條件就會進一步得到改善。而建立在基本保障與理性消費基礎上的住房體制,一定是符合社會公平、健康有序、可持續的制度安排。<<<詳細
春運火車票年年難買,成為很多在外地工作人員的心頭之痛。有媒體人士建議,真的市場化是讓“黃牛黨”公開化,讓公司充當“黃牛”的角色,漲多少按照市場來進行,大家競價。如果“黃牛黨”市場化能夠根本解決春運買票難,不可不謂之造福天下蒼生。但問題是,靠讓“黃牛黨”公開炒票真能解決春運買票難嗎?這顯然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辦法,很傻很天真。<<<詳細

新當選的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63歲的復旦大學圖書館館長、歷史地理研究所博導葛劍雄,精心準備了不少提案與建議,涉及義務教育、社會保障等各方面。他笑著向記者強調,“我有看法就一定要說,講對了有利于社會進步,講錯了還有大家指正嘛。”葛劍雄委員的話講得很是地道。按筆者的理解,他的“有看法就一定要說”中所講的“有看法”,至少有三層意思:一是指自己的所思所想;二是指群眾所望所托轉達的意願;三是指無人托請,但為群眾關注的合理意見和建議。<<<詳細

官員財產申報且公開談何容易。不容易的理由有,牽涉面很廣,操作起來比較復雜,短期內難以辦到,再就是向社會公布官員個人財產涉嫌侵犯隱私,行事不應草率。其實,從法理上講,任何人一旦掌握公共權力、就擁有了利用權力為己牟利的機會,所以,其承擔的公共責任必然要求其隱私權的受限。如果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健全,能及時申報並向社會公布,貪官斂財少了遮陽傘,而正直的官員也無需擔心被無端猜疑。所以老百姓看得很明白,公職領導幹部每年公布自己的財產情況,就等于每年在向他敲警鐘,迫使他經常注意自己別伸手,否則,沒法向人民交代。這是真正愛護和保護廣大幹部的好方法。<<<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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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女首富張茵 |

來源:新華日報 |
上年女首富、全國政協委員張茵提出一份給富人降個稅的提案,說現在富人交的稅太高了,降個15%才合理,“讓富人們覺得中國是最好的、最安全的國家,你的稅收高的話,他就會想45%太高了,我能不能移到其他地方去。”
降,則富人覺得安全;不降,則會把富人嚇跑。原來,給富人降個稅是關乎國家經濟發展、大錢能不能留在中國的大事啊!要不是具有“以小博大”的“宏觀眼光”的女首富給大家提個醒,我們這些工薪族是斷然想不到這樣高層面上去的。<<<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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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編輯:劉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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