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些企業在此次雪災捐款中上演“捐贈秀”,開出“空頭支票”,據該省民政廳賑災接受辦公室統計顯示:截至目前,此次雪災捐款有3000萬元未到賬,該省民政廳表示,將對那些企業公之于眾。
這些沽名釣譽的“捐贈老賴”委實可惡,當其時,風風光光上臺,作義薄雲天狀高聲宣布捐款若幹,賺足眼球指數,做足免費廣告之後就龜縮起來,一毛不拔,全忘了當時擲地有聲的承諾。應該曝光這種企業,讓世人看清其面目。
除了將其“芳名”公之于眾,對其進行道德譴責,解解氣之外,我們還有什麼辦法對付那些隨便開出“空頭支票”的企業?可以說毫無辦法。對慈善捐贈口惠而實不至現象早就司空見慣,多年前轟動一時的劉盈福,就曾經開出無法兌現的空頭捐贈數千萬之巨。
冷靜下來,我們發現,捐而不贈、諾而不行不僅僅是言而無信的道德問題,它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中國慈善的困境———政府主導、管理缺位、監督不力、法律不完善等。
現代慈善觀念應該是,政府負責保障,民間負責慈善———政府的責任是完善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和社會保險這一社會保障體係;社會慈善由非政府的民間機構來實現。而我國的慈善採取的是行政主導,用行政手段搞慈善,效率相對高了,但有時就會傷害慈善捐贈的自願原則,攤派(變相攤派)現象時有發生。捐非所願,捐贈者的主動性、積極性就難免大打折扣。或許湖北那些企業根本不是自願,而是被行政命令趕鴨子上架的。
慈善捐贈管理不善,導致保障不力。現在的慈善捐贈活動,十分喜歡作秀———轟轟烈烈的“捐贈秀”搞完之後怎麼辦———善款如何收回來,如何發放到受災者手上等等具體工作,恐怕就沒有多少人過問了。有些企業也正是看透了這一點,才敢玩虛的。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是惟一一部規范性法律,但這部十多年前開始實施的法律失于粗疏,顯然不足以規范日益壯大的慈善事業。別的不說,就文首新聞所及的捐而不贈問題,“捐贈法”不置一字,所以根本無法有效約束這種行為。(練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