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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文化標志城到底有沒有文化?

資料圖片:中華文化標志城專家研討會現場
事實上外界也看得出來,雖然打著“宏揚中華傳統文化、推動當地旅遊業發展”大旗,但這個項目背後卻仍然顯示地方官員的政績觀停留在“唯經濟增長觀”上。文化搭臺、經貿唱戲的招商口號,仍是這個龐大文化工程的本質動機。
文化可以短時期內塑造嗎?文化可用經濟投資的辦法包裝多少?當政者是否頂禮膜拜傳統文化就能贏得“文化副都”的標簽嗎……應當看到,文化之化,正是一個需要時間培育並表現的過程,一個城市的文化地位更不是龐大投資短期可為。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中華文化標志城,就這樣成了一個沒有文化的象徵物!>>>點擊詳細
中華文化標志城的背後
山東濟寧耗資300億元修建中華文化標志城,成為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熱烈議論的話題。不少政協委員聯名反對這一方案,但也有政協委員堅決支持。
在全國政協會議上討論一個地方政府的建設方案,在外人看來有些不可思議。中國實行投資審批制度,重大建設項目必須報請中央政府批準。這也就是為什麼全國政協委員
將中華文化標志城項目提到全國政協討論的原因。可以設想,假如中國徹底改革投資審批體制,將投資的主導權下放給地方政府,那麼,這一事件頂多是地方性事件,而不會成為全國政協議論的話題。所以,不能責怪公眾過于關注這一項目,而應該深入思考我國現行的審批制度,從改革我國投資體制入手,讓這一問題重新成為“地方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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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有中華文化標志城這樣的項目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是立國之本”,“最好投資就是對人的投資”,這樣一種“目中有人”的文化才是活文化,才是立百年千秋大業的文化。諸如此類的道理,縣長、市長、省長們都比我聰明,肯定比我更懂。但他們硬是要在那些死的典籍和倣制的沒有生命力的倣古建築等上面使盡渾身解數,乃是因為有一個還不盡合理的、不是以人為本位,而是以“事”、以項目為本位的轉移支付體制在左右和引導著他們的行動。
且看,新華社前幾天發布的《關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摘要):中央財政用于教育支出的有1076.35億元(約佔當年GDP的0.4%),(比2006年)增長76%;中央財政用于醫療衛生支出的有664.31億元,(比2006年)增長296.8%……2007年中央財政對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區)的財力性轉移支付達到7092.9億元。而文化部副部長周和平在兩會期間接受採訪時表示,2006年我國文化事業總經費是158億元,人均11.51元(作者注:還不夠買半本300頁的書),其中農村人均只有1.48元(作者注:還不夠買3支鉛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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