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近日印發《國務院工作規則》,對剛剛產生的新一屆國務院工作進行了規定。
重大決策須聽取群眾意見
《規則》規定,國務院各部門提請國務院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都必須經過深入調查研究,並經專家或研究、咨詢機構等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論證;涉及相關部門的,應當充分協商;涉及地方的,應當事先聽取意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必要時應舉行聽證會。
國務院在做出重大決策前,根據需要通過多種形式,直接聽取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專家學者、基層群眾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領導不為地方題詞
《規則》規定,國務院領導不為部門和地方的會議活動等發賀信、賀電,不題詞,因特殊需要發賀信、賀電和題詞,一般不公開發表。國務院領導同志出席會議活動、下基層考察調研的新聞報道和外事活動安排,按有關規定辦理。
下基層不要地方迎送
《規則》要求,國務院領導同志深入基層,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要地方負責人到機場、車站、碼頭及轄區分界處迎送。(記者郭愛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