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底,震驚全國的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阜陽中院”)腐敗窩案相繼作出一審判決,阜陽中院先後三任院長尚軍、劉家義、張自民被判入獄。記者日前赴阜陽調查獲悉,盡管腐敗窩案判決已經一年有余,但一些行賄者卻毫發無損,仍然戴著買來的“烏紗帽”。(3月31日《中國青年報》)
一個
被安徽省政法委編進反腐教育反面教材的“人物”居然還坐在法院院長的“寶座”上,有多少人對此憤憤不平?有多少人對這樣的用人行為感到痛心和失望?筆者實在不敢想象,在中央嚴厲反腐的浪潮中,連原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原市委書記陳良宇都被拉下馬送上法庭,但是,在安徽省阜陽,居然還存在“受賄者被判刑,行賄買官者仍然照戴著買來的‘烏紗帽’,而且還連任”的用人亂相。筆者認為,這是對反腐敗的一種極大嘲弄,是對黨的用人方針的一種極其嚴重的侮辱,是對治轄黨員幹部群眾權利的一種極端蔑視。
我黨歷來堅決反對腐敗,歷來堅持選賢用能,歷來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去年10月,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指出,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黨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按照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選拔幹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前不久,人民日報連續發表了“不讓投機鑽營者得利”、“不能讓老實人吃虧”等文章,號召各地堅持正確用人導向。筆者不知道,買官不受處理,居然還連任,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這究竟堅持的是怎樣的一種用人導向?!這樣的政府又是怎樣的一個政府?!因此,筆者認為,這種現象不是一般性的問題,從思想認識上來說,這是一種對反腐敗的集體無意識或集體意識麻木;從工作上來說,這是一種職責不清、制度松跨、上下嚴重脫節的怪現象,是對黨的用人方針的一種顛覆;從作風上來說,這是一種工作漂浮、懶散的突出表現。
今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紀案件,……嚴懲腐敗分子,決不姑息。筆者認為,對首界市法院院長何濤買官不受處理而且還連任的現象,是及其不正常的。筆者認為,對種現象,不論是什麼原因,一定要嚴肅查處,否則,不僅嚴重違背黨中央、國務院的反腐敗決策,嚴重踐踏中央的用人方針政策,而且,黨員幹部和人民群眾也決不會答應。
如何查處?筆者認為,不能只僅僅查處買官的人,而且,還要嚴格追究造成這樣一個嚴重用人失誤的相關責任人,否則,難保這種怪現不會在別的地方發生。因為,一旦這樣的用人怪相頻生,那麼,選人用人用人還有什麼公信度可言,政府的威信也必然受到很大影響。
(網友:王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