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大部制改革,需要深入研究如何推進各級政府職能轉變、建立中央對地方新的管理模式,更重要的是,如何推進包括中央政府在內的各級政府的全面轉型
當前,我國已進入到改革發展的歷史新時期。由于新時期矛盾的
階段性變化,改革發展呈現一係列新的階段性特徵。從新時期改革的現實需求看,推進大部制有三個重要目標:加快政府轉型;進一步理順中央、地方關係;建立完善的公共治理結構。為此,推進大部制將全面開啟新階段的政府改革,並由此尋求新時期全面改革的新路。
以大部制為突破口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已成為新階段全面改革的重點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承擔的《中國人類發展報告2007》研究表明,我國已經從生存型社會開始進入到發展型社會。與30年前相比,我國新階段面臨日益突出的兩大矛盾:一是經濟快速增長同發展不平衡、資源環境約束的突出矛盾;二是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長與公共服務不到位、基本公共產品短缺的突出矛盾。這兩大階段性矛盾對新時期的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政府必須適應深化市場化改革、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加快建立公共服務體制,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在新形勢下,以大部門制為突破口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作為推進政府全面改革的抓手,尤為重要。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不僅涉及如何提高政府效率的問題,重要的是涉及如何有效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公共治理結構、理順中央地方關係的問題。
大部制改革的實質在于推進各級政府轉型
適應新階段改革發展的要求,應當將全面開啟政府改革作為大部門制的基本出發點。
推進政府轉型。大部制不僅是保障政府轉型的有效措施,更觸及政府轉型的根本性問題。一方面,適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要求,通過大部制改革進一步推動政府從經濟建設型轉向公共服務型。另一方面,適應和諧社會建設的要求,通過大部制改革促進政府從行政控制型轉向公共治理型。增強政府在公共服務提供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此外,在和諧社會中,社會參與、基層自治、社會監督等是一個基本趨勢。由此,推動政府從傳統的行政控制型轉向現代的公共治理型,應當成為大部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
建立良好的公共治理結構。從我國新階段出發,建立良好的公共治理結構不僅涉及決策權、執行權與監督權分離的問題,更重要的是適應現代社會中社會管理、公眾參與對治理結構的要求。
協調中央地方關係。20世紀90年代中期的財稅體制改革並未劃清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的事權,各級政府事權不清已成為政府轉型的突出問題。因此,推進大部制改革,需要深入研究如何明確各級政府事權,如何推進各級政府職能轉變,如何建立中央對地方新的管理模式。更重要的是,如何推進包括中央政府在內的各級政府的全面轉型。從現實情況看,在中央率先試行大部制,爾後逐步解決地方政府的轉型問題,有利于進一步理順中央地方關係。
大部制將深刻觸及以部門利益和地方利益為主的政府利益,需要積極推進
在我國的經濟社會生活中,部門利益和地方利益已成為不可回避的問題。大部制改革將深刻觸及政府利益問題,通過政府轉型重塑政府的公眾形象。從大部制改革對開啟全面政府改革的作用與影響看,推進這項改革既不能猶豫再三,貽誤時機;也不能貿然推進。需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在改革基本方向明確的前提下,統籌規劃,積極穩妥地推進。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最迫切的方面首先取得突破。對于條件暫不具備的領域,可以先行研究、總體設計大部門體制方案,但不宜急于推進。
當前推行大部制改革仍然是在中央層面進行的改革試點。從我國現實情況看,進一步明晰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事權,尚需時日。鑒于此,大部制改革不宜全面開花,可以選擇若幹省市進行試點。
由此看來,以大部制為突破口,不能就行政體制改革而論行政體制改革,而是要通過這項改革解決一些影響全局的體制矛盾和不利因素,重新打造一個高效、廉潔、善治的政府。這既需要加大改革力度,也需要有一個有步驟推進改革的過程。
(作者為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 遲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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