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我們沒有帶立法項目,也沒有設定發言范圍,就是希望大家暢所欲言,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立法需求。”4月7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公室主任張引一行,就該市五年立法項目先後走訪了北京市朝陽區和海淀區各界人士,廣泛徵求立法建議。
“物權法實施後,業主維護物權的意識增強了,物業糾紛也越來越多,希望盡快制定出臺物權法實施細則。”朝陽區人大代表白蘇玲直入主題。“物權法規定,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那麼,有利害關係的業主是四鄰還是六鄰?業主簽了字,一旦出了問題,簽字方是否也要承擔相應責任或連帶責任?這些都缺乏明確的規定。”白蘇玲建議在物權法實施細則中,進一步劃清物權范圍,界定權利邊界,明確行權規則。
“過去對于罰沒物品,我們會酌情進行銷毀,物權法出臺後,處理難度加大。”海淀區城管大隊法制科科長張廣玖說,如何處理城管罰沒物品,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比如對于罰沒的不安全車輛等,過去都是集中銷毀。“現在再這樣做就得慎重了,希望物權法實施細則能盡快出臺,給我們執法提供依據。”
但是物權法內容龐雜,如何制定實施細則也是一道難題。朝陽區人大代表、北京道可特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劉光超建議,以分步立法的方式,對重要問題先行制定細則,再逐步完善。
拆遷補償也是代表們反映較多的問題之一。海淀區的孫維約、王俊申等人大代表建議制定統一科學的補償標準,而朝陽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孔德琴認為,對于名目繁多又相互衝突的拆遷補償政策,應盡快清理。孔德琴表示,“既然《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賦予了人大備案審查權,對于如何備案,如何審查,如何報批應有具體的操作規范,希望人大考慮出臺相應的備案審查規定。”
除民生熱點問題外,完善人大制度方面的立法建議也有不少。朝陽區人大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侯湘君建議修改《北京市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條例》,“該條例第三條規定: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三年。但是在《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憲法》中都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侯湘君希望北京市人大立法規劃對于鄉人大主席團的地位和性質問題也能有所涉及,以促進鄉鎮人大開展工作。
記者注意到,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人員對調研中採集到的各方建議和意見,都認真做了記錄,包括各界人士提及的戶籍政策、小動物保護、禁煙條例的修改,以及噪音補償標準、行業協會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建議。據張引介紹,通過走訪、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徵求立法建議的活動還將分時間分階段展開,待整個徵集意見活動結束後(徵集截止日期為4月30日),將統籌考慮各方建議,從中挑選百姓最關注的、與北京發展關係最密切的立法建議納入立法項目。
記者了解到,截至4月13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已徵集群眾建議百余條,大多數市民留有實名。 (記者謝文英)
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議制訂物權法細則 規劃相關建議
嘉湖閣事件:誰和《物權法》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