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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協會在國內非法牟利 帶來諸多問題需從嚴監管
2008年04月18日 07:29:11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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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協會——遊走在法律之外的“黑戶”

    2007年7月,北京某培訓機構推出 “婚姻家庭指導師”資格培訓與行業認證項目,聲稱“婚姻家庭指導師”是由全國婦聯人才開發中心、“中國國際婚姻家庭協會(IMFA)”聯合推出的資格研修和國際注冊培訓項目,學費4200
元。一時間,人們踴躍報名。

    據了解,“中國國際婚姻家庭協會”的“婚姻家庭指導師”培訓項目早在2006年就在國內其它城市開始推出,如深圳、哈爾濱、溫州等地,均是收取高額培訓費用,頒發《婚姻家庭指導師資格研修證書》和《婚姻家庭指導師國際注冊證書》。

    但是,記者在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的“全國性民間組織名稱查詢”網中並沒有查到這個協會。該協會是不是合法登記的組織?記者隨後從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相關部門了解到,該組織未注冊登記。

    難道這個“中國國際婚姻家庭協會”竟是一個非法協會?全國婦聯主管的“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秘書長樊愛國告訴記者,“中國國際婚姻家庭協會”是在香港成立的協會,沒有在大陸登記注冊,“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才是我國在婚姻家庭領域唯一的合法協會。

    河北冀華律師事務所的郝際廣律師說,那些“國際×××協會”的境外協會組織,大都未在國內主管部門登記,不是合法組織,不能在國內開展活動。

    類似的“國際×××協會”還有很多。“世界方便面協會中國分會”于2004年9月成立,一直沒有在民政部門登記,卻接連成立了3個分支機構,召開過數次會議。“國際建築裝飾室內設計協會”情況也差不多,該協會雖未登記注冊但已在北京、上海、大連、深圳、廣州等地開設了“室內設計”專業培訓,並將在廈門、武漢、西安等地開展培訓。

    非法協會——違法行為帶來諸多問題

    樊愛國秘書長告訴記者,2007年下半年有兩位女同志在北京交了巨額學費參加“中國國際婚姻家庭協會”的培訓項目,拿到“婚姻家庭指導師”證書後,一直找不到工作,她們後來才了解到,“婚姻家庭指導師”不是勞動部承認的職業,這個證書也沒有什麼證明力,用人單位不承認。她們想把學費要回來,未能如願。樊愛國秘書長說,對此婦聯也沒有辦法,這個協會是境外注冊的,找它維權很難,她們也把這個情況反映給了民政部門,但是一直沒有答復。

    去年,以華龍、白象等為首的方便面整體漲價事件一度在社會上鬧得沸沸揚揚,其背後竟然是“世界方便面協會中國分會”在搗鬼。

    2007年7月5日,“世界方便面協會中國分會”在北京召開價格協調會議,串通部分企業全面提高方便面價格,漲幅最高達到40%,還通過《中國面制品》雜志等媒體向企業和社會公開傳達方便面漲價信息。據郝際廣律師介紹,當時他到石家莊超市購買康師傅、統一等品牌的方便面時,發現有的已經提價,有的已經斷貨,還發生了群眾搶購現象,成箱的方便面已極難買到。而國家發改委的調查表明,該協會曾經多次組織、策劃方便面企業漲價,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阻礙經營者之間的正當競爭,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李昊副教授說,這些協會雖然在境外登記,但沒有在我國主管部門登記,不具備從事民事活動的法律主體資格。可是,這些組織卻在國內開展了大量活動,有的與企業聯手賺錢牟利,有的串通企業漲價,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這些組織在國內開展各種活動,出現問題會很麻煩,受害者往往求助無門。

    監管難題——非法協會需要從嚴監管

    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有關同志表示,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這些境外協會不能以中國代表處或聯絡處的名義在我國開展活動,因為它們沒有在主管部門進行相應的登記。

    對這些組織如何進行監管呢?民間組織管理局的另外一位同志則表示,我國目前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都沒有對在國外登記的協會類社會團體在國內開展活動做出規定,而主管部門的所有行政作為都需要有法律依據,因此無法對這些境外協會組織進行監管。

    李昊副教授認為,我國目前法律體係中缺乏社團法人的概念,一些境外協會組織在國內無法登記。但是,由于利益驅動或出于其他目的,這些組織仍然在國內開展了很多活動。如果相關部門無法可依不能監管,又沒有相應的上級主管部門,那麼這些組織豈不是“無法無天”?!

    郝際廣律師表示,目前,我國確實缺少規范境外協會的法律和法規,相關部門確實面臨無法可依的窘境。這些沒有依法登記的協會在開展的活動中已經侵害了群眾的權益,擾亂了社會秩序,國家應盡快制定相關政策,相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監管,維護好社會秩序,保護好群眾利益。

    李昊副教授說,其實,有些境外協會是從事公益活動的,由于我國目前沒有境外協會登記注冊的相關法規,它們無法以境外協會的身份在國內注冊;如果它們以境內協會的身份在國內重新成立注冊,按規定又需要有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審查同意,這對大多數境外協會來說確實勉為其難。從法律上講,境外協會在國內無法注冊,就不能在國內開展活動,這又影響了境外機構同我國內地的經濟來往和文化交流。當務之急是抓緊制定相應法律、法規,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規范好、發展好、監督好境外協會,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記者 秦佩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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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榮忠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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