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華網主頁 - 新華時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草案)
2008年04月20日 12:35:24  來源:新華網
【字號  留言 打印 關閉 

    新華網北京4月20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草案)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標準

    第四章 食品檢驗

    第五章 食品生產經營

    第六章 食品進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置

    第八章 監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十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預防和減少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增強人民群眾體質,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下列活動,應當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產和加工(以下稱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以下稱食品經營);

    (二)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

    (三)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以下稱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五)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以下稱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但是,制定有關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公布食用農產品安全有關信息,應當遵守本法的有關規定。

    轉基因食品的安全管理,還應當遵守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嚴格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生產經營不安全食品;生產經營不安全食品的,依照本法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評議、考核。

    上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在下級行政區域設置的機構應當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統一協調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縣級以上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以及有關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的制定,由國務院授權的部門負責。

    國務院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作出調整。

    第六條 有關食品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引導消費者購買合法食品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的食品以及有符合法律要求的標簽、標識的食品。

    第七條 國家鼓勵社會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知識的普及工作,倡導健康的飲食方式,增強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知識的公益宣傳。

    第八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開展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鼓勵和支持食品生產經營者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採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規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鼓勵食品規模化生產和連鎖經營、配送。

    第九條 食品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因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食品相關產品遭受人身、財產損害的,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食品生產經營中的違法犯罪行為。舉報經查證屬實的,有關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打印】 【糾錯】 【評論】 【主編信箱
(責任編輯: 黃碩 )
· 中國立法機構向社會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並徵求意見
· 可追溯性:食品安全的新利器
· 寧夏工商部門加強校園周邊食品安全整治
· 浙江: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小時內須上報
· 中國糖酒企業共同簽署食品安全倡議
  用戶名 密碼 匿名
請您發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語並遵守相關規定
 查看評論 留言須知
· [調查]食品安全法(草案)全文 徵求您的意見 評論
· [專遞]“藏獨”的政治目的 重溫毛澤東的若幹指示
· [網友]正副總理為啥同出席京滬高速鐵路開工典禮
· [特稿]價格波動揭示調控難度 誰在決定食用油價格
· [領導]汪洋:廣州要成廣東建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區"
· [部委]勞動保障部門:五一加班有三薪 2、3日雙薪
· [評論]官員別今天罷明天出 28歲廳官咋引輿論大嘩
· [廉政]陳良宇在限期內未提上訴 一審判決正式生效
· [調查]七成網民認為應屆畢業生不適合做公務員
· [史海]王平向毛澤東要軍費 毛澤東讚賞初唐人馬周
· 中國企業公開信挑戰CNN 專訪:做好產品是愛國基礎
· "書記省長見網友"三大價值 媒體為何那麼容易被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