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條款大致包括:
輕微違紀:
輕微違紀每次罰款300元。玖龍工廠有四個大門,如果不按規定從東大門進廠就將被罰款,如果發現有人從其他大門進廠而未加阻止,門衛也將被罰款300元。此外,輕微違紀還包括坐車插隊、進廠不戴廠牌、亂丟垃圾、不戴勞保用品、遲到半小時、忘記刷電子卡、上班時間就餐、吃零食以及接打私人電話超過5分鐘等等四十多條。工人一年累計六次違紀就將被開除。
一般違紀:
上班睡覺或是發現別人上班睡覺不舉報則“罪過”更大,這已屬于“一般違紀”。一般違紀每次罰款500元,另加警告處分,取消當月獎金;第二次違紀罰款1000元,另加記過處分,取消年度調新資格;第三次將被除名。一般違紀還包括代人刷卡、在工作場所吵架等。曠工處罰格外嚴厲,一天就被罰款500元,並扣除獎金,曠工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給結算工資。
嚴重違紀:
“嚴重違紀”的工人一經發現將被立即除名,並罰款1000元以上。比如在廠區抽煙罰款2000元、在工作時間玩手機罰款1000元,另有“散播有損公司謠言,有煽動怠工或罷工行為”等等共18條。
一位受訪工人氣憤地對調查組說,“工廠每月罰工人的錢,都可以賺幾十萬了。” 而當調查員問及玖龍員工其工廠的工會情況時,他得到的答案是:“工會沒聽說過,都是老大說了算,你有意見就走人吧!”
要求張茵引咎辭去“全國政協委員”職務
在完成了《2008年首季香港上市企業內地血汗工廠報告》後,SACOM會同其他勞工團體隨即發表聲明,要求港商遵守勞動合同法及其他勞動法規,承擔企業社會責任。
丘梓蕙還要求玖龍紙業集團主席張茵立即引咎辭去“全國政協委員”職務。
同時,SACOM向玖龍紙業的主要投資人富達投資、匯豐資產管理、摩根大通等機構和個人發出呼吁,希望大家向該企業施壓,直至工人工作條件得到改善。
同時呼吁玖龍紙業的重要客戶,如耐克、可口可樂、索尼等,也應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立即向玖龍紙業施壓,以改善其勞動條件。
(文中工人皆為化名 據《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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