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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賴集團與所謂的“西藏人權”
人權不僅與社會的經濟發展、文明進步有關,也是分階級的。在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統治下,不是所有人都沒有人權,只是那一部分人的數目很小。當時只佔人口5%的世俗貴族、上層僧侶和官員,就非常滿意那種體制下的“人權”,他們不僅驕奢淫逸,而且作威作福,掌握著佔人口95%的農牧民的生殺大權。詳細>>
剖析舊西藏封建農奴制一角
在全部土地被三大領主佔有的情況下,農奴主分配給農奴一塊瘠薄的“份地”,農奴除了長年在農奴主的“自營地”上無償勞動外,還要負擔名目繁多的差役和捐稅。在牧區,大部分牲畜被農奴主佔有。牧奴雖佔有一些牲畜,但由于是在農奴主的牧場上放牧,所以農奴佔有牲畜的數量,便成了農奴主支派差稅的依據。農奴為了領得“份地”,而投在農奴主自營地上的剩余勞動,構成了勞役地租,這是西藏農奴制社會中封建地租的基本形式。詳細>>

對我國財政收入高速增長的原因分析
從理論上說,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以及財政收入與GDP的相對增長速度應該有一個標準,在這個標準上,超額負擔最小、效率最高,各國均應力求本國財政收入達到這一標準。但從現實來說,由于各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經濟結構、政府職能定位、經濟體制與財政體制以及統計口徑不同,這個標準不能夠簡單劃一,只能在考慮多方因素的基礎上對財政收入增長的影響進行綜合評價。詳細>>
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歷程及面臨的挑戰
我國現代農村金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紀20年代初期,在河北省香河縣成立了我國近代最早的信用合作社。30年代初,在當時國民黨政府統治的地區,面對農村發生經濟危機及農戶破產的嚴重局面,在有關公益性社團開展的農村金融救濟活動的示范及推動下,一些商業銀行參與了向農村放貸的“資金歸農”行動,由中國國民黨執政的中央和地方政府也設立了專門的職能部門和金融機構向農村實行救濟及放貸,這些行動在幫助農民還債、贖回土地、購買必需的生產及生活資料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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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四度”是硬約束指標
民生問題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而不斷升級的,因為人民對生活水平與生活質量的追求總是持續向上、向好發展的。任何國家、任何社會在解決了原有的民生問題後,必定會出現新的民生問題。經濟社會越是發展,民生問題的內涵和外延就越是會擴展,其成因就越復雜,而解決起來也就越是需要政治智慧。詳細>>
堅定不移地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依法行政意味著其法治價值較好地實現,意味著政府依法履行職責,在責任內管理規范社會不良行為,使一些可能出現的違法亂紀行為消除在萌芽狀態。政府不依法行政,公民則將無所適從,無法預料哪些行為確應受到法律的懲罰,哪些行為不應受到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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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浦奕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