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國民用航空局的要求,從今年5月1日起,在國內航班上嚴格執行旅客隨身攜帶物品數的規定,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2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1 件物品。每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厘米,上述兩項總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超過規定件數、重量或體積的限制,要按規定作為托運行李托運。同時,按照民航局的規定,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禁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以及打火機、火柴等點火用具登機,首都機場提醒廣大旅客,在出行前最好將行李托運,以免耽誤自己的行程。
首都機場還需要提醒廣大旅客注意的是,“五一”期間出行的旅客有所增加,為避免耽誤行程,旅客在購票時一定要向相應航空公司機票代理點確認出發航站樓,其中三號航站樓結束辦理登機手續的時間分別為航班起飛前45分鐘(國內航班)和起飛前1小時(國際航班),請廣大旅客合理安排時間,盡量提前到達候機樓。(記者 張立新)
民航部門:5月1日起乘坐國內航班只能攜帶一件物品
民航行李“一件令”的法律謬誤
民航旅客限帶1件物品引爭議 嚴規還是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