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德咏 (資料圖片)
新華網5月6日消息 據人民法院報報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王勝俊5日簽署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規定:沈德咏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大法官。
以下為公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沈德咏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的公告
法〔2008〕140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規定:沈德咏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大法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
王勝俊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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