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女性肺癌發病率上升較快,增幅明顯高于男性,這和被動吸煙有密切聯係。中國疾控中心的調查顯示,被動吸煙人群中,67%的人在公共場所、35%的人在工作場所接觸“二手煙”。我國每年因被動吸煙而死亡的人數超過10萬,被動吸煙對婦女和兒童的危害更加嚴重,女性已成為被動吸煙的主要受害者。
山
東的一項調查顯示,86.8%的被調查者認為自己被動吸煙,37.2%的被調查者每天被動吸煙,73.3%的被調查者在被動吸煙時從來沒有被徵求過意見。
然而,我國生產的香煙煙盒上卻始終沒有“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的提示。要知道,即使是一根最普通的火腿腸,都會在其外包裝上印有完整的包括主要成分、食用方法、注意事項等內容的說明書。一些容易造成人身傷害的商品,比如煙花爆竹,更是在說明書中詳細標明如何正確燃放,以免造成人身傷害。
在一些西方國家,電熨鬥的說明書會提示消費者“不要在衣服穿在身上的時候熨燙”,燈泡的說明書上面會注明“請勿放入口中”。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說明看似無用,但卻是廠家的“護身符”,因為如果消費者在使用產品時出現問題,其廠家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香煙作為一種嚴重影響吸煙者自身和他人身體健康安全的特殊商品,更有必要將其危害和注意事項標明。因此,筆者建議在香煙的包裝盒上印上“禁止在公共場所或其他可能影響他人健康的地方吸煙”之類的警示性語句,連同“焦油含量”、“主要成分”等共同組成香煙的“使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