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來,我黨成功地走出了一條不搞政治運動,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設的新路子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了制度建黨的新時代。改革開放之初的1980年,鄧小平發表了“八·一八”講話,指出,“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制度問題,關係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
在小平同志制度建黨大思路的引領下,改革開放30年來,我黨成功地走出了一條不搞政治運動,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設的新路子,形成了比較完備的黨內制度體係,使黨內生活的各方面基本做到有章可循,黨的面貌發生了歷史性變化。
根本大法與時俱進
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是黨的全部活動的基礎和依據。黨章的修改是黨內制度創新的一個縮影。改革開放後的第一次黨代表大會是黨的十二大,這次大會以無愧于時代、無愧于黨、無愧于人民的創新精神,承擔起了糾正九大、十大黨章中“左”的錯誤,恢復七大、八大黨章優良傳統,並適應時代要求進行改革創新的歷史重任,制定並通過了一部撥亂反正、內容充實、形態完備的新黨章。自黨的十三大到十七大,歷經各次黨代表大會的修改,十二大黨章在原有框架的基礎上得到與時俱進的全面完善,黨的根本大法日益走向成熟。
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反復告誡全黨要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加強監督,嚴明法紀,在黨章和黨紀面前人人平等。十七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集中全黨全國人民的智慧,充實了黨的理論創新和實踐發展的重大成果,對黨員權利和義務、黨代表任期制、基層黨組織的選舉制度、黨務公開制度、巡視制度、報告制度、流動黨員教育和管理制度等都作了重大修改和補充,是一部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當前與長遠相結合的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黨章,是黨的制
度建設最新成果的集大成,是在新時期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根本法規。
思想理論建設走向制度化
30年來,我黨形成了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等重大理論創新成果,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這些成果通過黨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以黨的根本大法的形式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指引全黨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奮勇前行。
30年來,我們黨積極推進幹部培訓制度和體係的改革,大幅度提高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中央多次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作出決定,建立了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中央政治局帶頭堅持集體學習,為推進學習型政黨建設作出了榜樣。
十六大以來,中央提出大規模培訓幹部、大幅度提高幹部素質的戰略任務,制定了《2004-200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2006年-2010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中國浦東、井岡山、延安幹部學院和中國大連高級經理學院開始承擔培訓任務。幹部隊伍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和專業知識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30年來,我們黨建立了一整套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學習制度,學習型政黨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基層黨組織通過“三會一課”、黨員活動日等形式,切實加強對黨員的教育,並通過有效的激勵機制鼓勵黨員自學,黨內的學習風氣日益濃厚。
黨內民主形成制度體係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共產黨著力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把黨內民主提高到關乎黨的生命的高度來認識,黨內民主逐步形成一整套制度體係。
——黨的代表大會制度更加健全。1985年《關于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若幹具體問題的暫行規定》的出臺,標志著黨的各級代表大會制度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從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的黨代表大會常任制的試點范圍不斷擴大,黨的代表大會代表提案制度、代表提議的處理和回復機制等逐步得到落實。黨的十七大又作出實行黨代表任期制的重大決定。黨代表大會已經成為廣大黨員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平臺,在黨和國家的政治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黨內選舉制度不斷完善。1987年黨的十三大報告提出差額選舉的范圍應擴大到各級黨代會代表,基層黨組織委員、書記,地方各級黨委委員、常委,中央委員會委員。1990年和1994年中央分別頒布了黨的基層組織和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2007年黨的十七大再次提出,把組織提名與黨員提名結合起來,擴大差額選舉的比例,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直接選舉的范圍。
——黨的集體領導制度更加規范。1987年黨的十三大以後,新當選的中央政治局分別通過了十三屆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三個“工作規則(試行)”,連同1996年的《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標志著黨委集體領導和民主決策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創造性提出了“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和“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並寫入黨章。黨的十七大進一步提出,推行地方黨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任用重要幹部票決制,實行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負責、報告工作和接受監督的制度,這是黨內集體領導制度的一個重大突破。
——黨內民主生活更加活躍。新時期以來,黨內生活制度不斷完善和創新,如,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民主評議黨的幹部、黨員制度,黨委民主生活會制度,黨的活動日制度,“三會一課”制度,離休、退休、退職黨員的組織生活制度,等等,為健全和規范黨內生活提供了制度保證。
——黨員民主權利得到進一步保障。1995年1月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試行)》(後經修改,于2004年頒布正式的條例),使黨員的各項民主權利得到有效保障,黨務公開范圍逐步擴大,黨內情況通報制度、黨內重大決策徵求意見制度等逐步完善,黨組織工作的透明度得到增強,廣大黨員對黨內事務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參與,彰顯了黨員的主體地位。
幹部制度改革成果豐碩
30年來,我們黨廢除了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度,成功實現了新老幹部合作交替。中國共產黨按照幹部隊伍“四化”方針,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棟梁之才。
積極推進領導班子配備改革,在精簡領導班子職數、減少副書記職數、適當擴大黨政交叉任職等方面取得了實質性進展,班子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整體素質明顯提高,大批德才兼備、年富力強的優秀幹部走上領導崗位。
同時,我們黨形成了一整套幹部培養、選拔、任用、管理和監督的制度體係。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不斷改革黨管幹部、黨管人才的方式,擴大幹部選任中的民主,建立和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差額考察、任前公示、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兩推一選、全委會投票表決、領導幹部辭職、幹部交流、幹部監督等一係列制度,符合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特點的科學的幹部分類管理體制已經基本形成。
2002年《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2005年《國家公務員法》,是我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集大成。2004年中央連續出臺了關于幹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全委會票決、領導幹部辭職等“5+1”法規性文件;2005年底到2006年,中辦又集中轉發了關于對幹部誡勉談話和函詢、述職述廉以及幹部任期制、交流制、回避制的5個文件;另外,中組部還印發了《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