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1日電 臺北消息: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去年底聲稱原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在當年的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後發動“七日政變”,被連、宋控告妨害名譽。“臺北地方法院”21日下午一審判定連、宋勝訴。
據了解,去年底臺灣民意代表選舉期間,陳水扁在臺北縣黨籍候選人的造勢大會上,突然語出驚人地說,連、宋在2004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後,企圖發動所謂“柔性政變”,要老將慫恿臺軍方高級將領“一個一個辭官、一個一個裝病”。陳水扁後來又在民進黨中常會上演說時提到相同內容,其言論頓時引起島內外輿論嘩然,並遭到各界駁斥和質疑。
“臺北地方法院”21日一審判決陳水扁敗訴,判決還要求陳水扁就妨害名譽的行為向連、宋二人分別賠償新臺幣1元,並在島內三家主要報紙刊登半版道歉啟事。(完)
新聞背景
本案是繼李登輝指稱親民黨主席“打麻將說”,被判賠償1000萬元後,另一件受關注的“元首級”涉及妨害名譽求償案。據了解,“打麻將”案李登輝已提出上訴。
本案原本在11月16日要和李登輝的妨害名譽案同時宣判,因為陳水扁的“七日流產政變”和“柔性政變”說法,意涵是否相同及二者間有無關聯性,法官認為有厘清必要,宣判前裁定再開辯論,直到本月7日言詞辯論終結,並定于今日下午16時宣判。
據了解,本案起于去年11月14日,陳水扁在臺北縣板橋市民進黨“立委”造勢晚會上,突然語出驚人說,連宋在“320”後,發動所謂“柔性政變”的“七日流產政變”,要老將慫恿高級將領“一個一個辭官、一個一個裝病”。後來又在去年11月16日的民進黨中常會上演說,提到相同內容。
連宋主張陳水扁應就損害名譽的行為,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除給付1元賠償金外,並在島內三家報紙頭版,以及英、美、日、法等知名報紙報頭下方,刊登半版道歉啟事。 (中國臺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