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媒報道,在島內擁有廣大書迷的日本漫畫《灌籃高手》,遭日本原創作者井上雄彥認為臺灣漫畫《SD2》,在人物設定上等有抄襲之嫌,跨海提出民事侵權告訴,臺北“地院”判決被告臺灣井上及觀天下二出版公司敗訴,除停止發行《SD2》一書及與原作有關的產品,同時應共同賠償新臺幣四百六十萬余元(約合人民幣一百一十五萬)給原創人井上雄彥。
《灌籃高手》與《SD2》同樣是以日本高校籃球為主題的漫畫,深獲漫畫迷喜愛。但井上雄彥認為,兩年前在臺灣出版的漫畫《SD2》中,有許多人物設定、畫面,甚至連主角“流川”都有抄襲、攀附他的原始創作的嫌疑,因此日前透過律師跨海求償。
井上雄彥指出,該書推出時曾在網絡以灌籃高手2推廣,原著書中主角“流川楓”的運球圖片與《SD2》的圖片對照,結果場景、角度幾乎一樣,此外,《SD2》正巧與《灌籃高手》的英文名稱“SLAM DUNK”縮寫一樣,連臺灣的出版公司也取名“井上”,雷同的地方實在太多、也太巧了。
臺灣井上公司表示,“井上”的取名是巧合,書名《SD2》則是SWEET DREAM 2的縮寫,與原告的不同。而且他們也有自己的創作團隊,漫畫中的比賽場地、賽制都與《灌籃高手》不同。
合議庭審理認為,井上及觀天下公司在網頁上使用“睽違許久”字句,即暗示該書為延續《灌籃高手》而來,且該書劇情套顯延續原作內容,但該書並無前作、又何來第二部,且書中人物動作與原作幾乎一樣,不符獨立創作精神,已侵害原作著作權,判決兩司敗訴。本案仍可上訴。(瀟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