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慧萍介紹,我國從2007年開始實施兒童産品的召回制度,第一部部門規章是《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其後,為規范缺陷消費品召回活動,國家質檢總局又頒布了《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涉及日常用品,其中包括很多兒童産品。這兩個法規推動了我國對兒童用品的安全守護。
為監督兒童産品安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質檢總局會對缺陷産品發布召回資訊,也會對存在隱患的産品發布消費預警,告訴消費者如何注意。王慧萍説,從2007年到現在,我國已經召回了很多涉及兒童的産品,包括兒童玩具、兒童用品,兒童用品中有兒童服裝、鞋帽以及兒童文具,還有一些童車類的産品,召回達519次,涉及産品85萬多件。
針對目前非常火的共用單車,王慧萍也從保護兒童安全的角度給出了她的見解。王慧萍説,“共用單車是一個新生事物,馬路上騎行的人很多,我們也注意到幾個現象,第一個是有些家長在騎自行車的時候把小孩放在前面的筐裏,這是非常不安全的,要特別呼吁家長在騎的時候千萬不要把孩子放在前面的小筐裏,第一筐不是乘孩子用的,它很淺,強度不夠,騎著騎著把孩子掉下來會使孩子受到嚴重的傷害。第二個就是共用單車是提供給成人使用的,在制動把的閘上是按照成人設計的,兒童騎行自行車的閘把窄的部位不能大于60毫米,寬的不能大于75毫米,而共用單車往往大于75毫米以上或者80、90,是提供給成人用的,孩子一旦遇到情況想停下車剎車的時候往往停不住,就會出現安全隱患,需要特別提醒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