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25日電(陳菲 馮磊磊)為鼓勵向外國申請專利,提高中國國際競爭力,25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專利法修正案草案,刪除了向外國申請專利須先申請中國專利的規定,規定申請人可直接申請外國專利。
根據現行專利法規定,在中國國內完成的發明創造向外國申請專利,須先申請中國專利。
此次提交審議的專利法修正案草案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將其在中國完成的發明創造向外國申請專利,這樣就取消了必須先申請中國專利的限制。
同時,考慮到一些專利申請可能涉及中國國家安全,需要進行保密審查,草案規定:在中國完成的發明創造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
專利法修正案草案規定,為公共健康目的,對在中國取得專利權的藥品,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制造並將其出口到規定國家或者地區的強制許可。
這些國家或者地區的限制為:最不發達國家;不具備該藥品的制造能力或者制造能力不足,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世界貿易組織有關條約已經履行了相關手續的成員。
所謂強制許可,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法定條件下做出的,允許具備條件的單位、個人實施他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許可。
修正案草案還規定,遺傳資源的獲取或者利用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的,不授予專利權。
專利法修正案草案還摒棄了現行專利法關于專利授權條件“相對新穎性標準”,而採用了“絕對新穎性標準”,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在國內外都沒有為公眾所知。這意味著中國的專利授權“門檻”將進一步提高。
此外,專利法修正案草案明確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應當包括權利人維權的成本。
根據草案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同時,為打擊專利違法行為,草案將假冒他人專利的罰款數額從違法所得的3倍提高到4倍;沒有違法所得的,將罰款數額從5萬元提高到20萬元,並將冒充專利行為的罰款數額從5萬元提高到20萬元。
為提高司法保護的效率,草案還規定:在訴訟活動中,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