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鍵在黨。在我國社會發生深刻變革的歷史進程中,我們黨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思想,表現了中國共產黨對中國社會發展趨勢和發展狀態的科學判斷,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對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歷史主動性。能否建設一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對我們黨的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中國共產黨必須肩負起共建和諧社會的領導重任。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們黨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積極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為促進社會和諧進行了不懈努力。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黨對社會和諧的認識不斷深化,明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中的地位,作出一係列決策部署,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取得新的成效。當前,中國共產黨要承擔起領導和諧社會的歷史重任,必須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以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這需要我們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領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本領,建立起科學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要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係,要健全防范腐敗的體制機制,要營造和諧的黨群幹群關係。但在加強黨的自身建設過程中,我們必須把黨內和諧問題突出地提出來。因為負有領導責任的執政黨,自身不和諧,就談不上領導社會和諧。怎樣做到黨內和諧,就是要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擴大黨內民主,推進黨務公開,嚴格黨內生活,嚴肅黨的紀律,增進黨的團結統一,在此基礎上實現黨內和諧,並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
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承擔起領導和諧社會的歷史重任,就不能僅僅把和諧社會停留在理念上。當然,中國共產黨從一個長期領導革命和進行階級鬥爭的政黨,轉變為一個領導改革發展穩定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政黨,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作為領導革命的黨,其理念和活動方式就是革命,並通過階級鬥爭的方式實現這一革命。誠然,革命和階級鬥爭並不是中國共產黨主觀刻意發動的東西,而是中國社會客觀現實的要求。但在長期的革命和階級鬥爭的歷史條件下,黨的思維方式活動方式不可避免地帶有過去的痕跡,同當前執政黨建設的要求很不適應。執政黨理念不是革命,而是改革發展穩定。執政黨也不是通過階級鬥爭的手段實現這一點,而是要和諧社會。在社會和諧的基礎上,實現人和人的和諧,人和社會的和諧。完成這一轉變,反映了中國共產黨對執政規律的認識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當前的關鍵是要把理念轉化為制度。領導就是責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責任,就是要通過和諧社會的制度建設,體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當前,要進一步完善民主權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體制機制、公共財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通過領導建立起完善的和諧社會的制度,來體現“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和諧社會理念。實際上,“和諧社會”本身體現的就是一種制度化的安排。
反腐敗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共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腐敗,就是掌權者利用手中的公共權力為自己謀取個人利益。腐敗作為一種社會歷史現象,古今中外許多社會都有。但在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發展的社會轉型期,腐敗呈高發態勢,涉及到各個領域、各個行業、各項工作,已經成為廣大群眾關注的焦點、熱點問題之一,對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事實上有許多社會不和諧、不穩定現象都與腐敗現象有密切聯係。因此,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必須認真分析腐敗的原因、性質、危害,並採取有效措施遏制腐敗,為建設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條件。不受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必然滋生腐敗,這是實踐反復證明了的真理。沒有科學完善的權力運行機制,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就是一句空話,腐敗和決策失誤就在所難免。對權力的監督缺位、制約乏力,導致少數黨政部門和黨政領導幹部非法用權。從根本上防止權力濫用和權力腐敗,關鍵在于保證權力沿著制度化和法律化的軌道運行。因此,必須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建立起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從決策和執行等環節加強對權力的監督,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其目的和著眼點都是為了廣大人民群眾。因此,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黨必須繼續保持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係,這是黨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共產黨鞏固執政地位的根本前提。從本質上講,共產黨是代表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本身沒有自己的利益。但是,執政的黨,是與權力緊密地聯係在一起的。執政就意味著掌握權力,不承認這一客觀現實,不是實事求是的態度,也不能有效地解決現實中由權力因素所帶來的問題。關鍵是我們如何對執政黨權力的范圍進行界定,並監督制約這一權力的運作。本來市場經濟所遵循的是法治、公平和自由競爭,如果執政黨的權力不加以科學的界定和監督制約,而是隨意延伸到社會資源的配置中去,明顯的就是對資源的壟斷,對人民利益的侵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是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的。共產黨作為工人階級政黨,代表著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扎根于人民群眾之中。失去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黨的事業和一切工作就無從談起,甚至走向失敗和垮臺。在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共產黨必須做到清正廉潔,絕不允許以權謀私,絕不允許黨內形成既得利益集團。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項艱巨復雜的係統工程,也是一個需要隨著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的發展而不斷推進的很長歷史過程,需要全黨全社會長期堅持不懈地努力。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黨要帶領人民抓住機遇、應對挑戰,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推向前進,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不斷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改善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各項工作的領導。 (作者為中共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教授)
我黨新時期治國理政的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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