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中紀委召開十七屆二次全會,將“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作為今年的七項主要任務之一,並專門針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提出了七個“不準”。(2月26日《人民日報》)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明顯加強,保證了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順利進行。但是,隨著企業擴大了經營自主權,各級主管部門只能從宏觀上對企業進行管理,而對企業領導人員則不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導致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工作存在不少問題。比如,一些企業領導人員在企業轉制、工程招標和物資採購中暗箱操作;為配偶、子女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收受下屬單位和業務往來單位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等。據統計,2003年1月至2007年9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調查國有企業案件71507件,涉及企業領導人員的19698件,佔27.5%,這說明加強國企反腐倡廉工作刻不容緩。
當前,一些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集經營、管理、財物大權于一身,僅憑一句話、一個批示,就能隨意調動大筆企業資金,雖然企業也有董事會、監事會、紀檢監察部門,但這些職位和部門負責人往往對“一把手”的話唯命是從,不敢提反對意見,導致“一把手”的權力惡性膨脹,最後形成“上級監督太少、同級不敢監督、下級監督不了”的混亂局面。正如一些專家所說,國企對“一把手”的權力監督處于空白,內部審計和監督無法起到應有的作用。
大量事實證明,一個能人未必能搞活一個企業,一個腐敗分子卻很可能搞垮一個企業。當前,國有企業改革進入了關鍵時期,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重組調整工作繼續推進。通過引進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經濟參與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業將會更多,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建設將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和新要求。在這個緊要關頭,中紀委專門針對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就顯得非常及時和重要。
那麼,該如何加強國企反腐倡廉工作呢?筆者認為:一是要增加分配中的透明度,消除職工疑慮,調動他們的生產積極性。比如,在收入分配過程中公開透明,企業帳上結余多少,支出多少,用在什麼地方……帳目能夠讓大家看得明白,解釋得清楚,既讓領導幹部從廉潔自律中嘗到甜頭,也讓職工從反腐工作中得到利益。
二是要從外部加強對企業的反腐工作監督。審計、紀律監督部門應完善對企業的審計監督體係,全面、科學地評價企業財務狀態及經營業績,認真組織開展企業負責人任期及離任經濟審計工作,同時充分發揮公眾對企業的監督作用。
三是要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體係,既要注重對企業管理者業績的定量分析,也要注重對企業管理者的組織管理能力、決策水平、道德素質等方面的定性分析,建立健全的激勵約束機制。企業的發展不能僅從資產的增量和優化,以及經濟效益的提高等方面來評價,更重要的是從企業的治理結構、文化建設、人本化管理、承擔社會責任、戰略運行態勢和可持續發展等方面,對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作出全面的評價,以此作為考核企業管理者的重要依據。
總之,國有企業事關國家的經濟繁榮與社會穩定,加強國有企業的反腐倡廉工作,有助于國有企業自身的健康發展,有助于加強國有企業的經濟領導地位,更有助于我們順利實現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目標。(劉純銀)
相關文章:
國企捐贈是“慷他人之慨”嗎?
虧損國企老總何以身家數億
中國企業多為“量經濟”的奴隸
國企賬本中到底有多少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