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賓市委講師團副教授 武莉莎
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第一次明確指出:“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這一表述既是對社會主義分配制度的完善和發展,也是我黨堅持以人為本、
關注民生思想的具體體現。回顧我國收入分配制度的演變,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國共產黨治國理念的發展歷程。
我國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的演變大致分為兩個時期:一是從1949年建國到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的29年;二是從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到十七大召開的29年。第一個時期收入分配制度演變的趨勢是生產資料的公有化和生活資料佔有的平均化。由于“左”的思想長期影響,這一時期我國分配制度的基本特徵是平均主義。傳統計劃經濟體制導致城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分配制度幾十年不變,老百姓日常生活用品絕大部分“憑票供應”;農村實行人民公社集體所有制,農民除了很少部分自留地外不允許發展任何非公有制經濟。國民收入分配往往強調“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余才是自己的”、“大河有水小河滿”,將國家財富積累放在突出位置。“割資本主義尾巴”等極“左”思想和“幹多幹少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等平均主義大鍋飯分配體制嚴重挫傷了廣大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致使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緩慢,老百姓物質生活極其匱乏,社會主義優越性也無從體現。這一時期所實行的平均主義的分配制度,既肇因于我國剛從舊中國極其低下的生產力水平進入到新中國,物質財富十分匱乏,不能較大程度地保證人民群眾日常生活需要,同時,也是由于當時中國共產黨人片面、甚至錯誤地理解了馬克思的分配制度,認為社會主義的分配制度必須是“純而又純”的按勞分配,而且在發展觀念和發展戰略上長期堅持“以階級鬥爭為綱”,沒有及時調整新中國建設戰略而造成的。
改革開放後,我國在收入分配制度上進行了一係列的探索,其發展趨勢是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多樣化和生活資料佔有差距的擴大化。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我國掀起了一場以激勵機制的改革和分配制度的變革為開端的改革開放浪潮,其發展歷程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1978年到1987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以農村改革為突破口,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打破了長期以來實行的平均主義大鍋飯的分配方式。農村分配改革的成功對後來中國分配體制的改革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這一分配方式的改革明確劃分了國家、集體、個人的權利、責任和利益關係,最有效地將農民的收入同他們的勞動成果挂起鉤來。從而極大地激發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帶來了農村翻天覆地的變化,農業社會生產力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這一階段在分配理論上主要是恢復社會主義按勞分配的原則。一是從中國的實際出發指明在現階段並不具備馬克思設想的按勞分配的實施條件;二是重新界定了社會主義按勞分配原則,在個人收入分配方面引入和體現利益機制,否定了在分配體制上的高度集中和平均主義的分配方式;三是提出了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概念。1984年10月召開的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第一次提出了要讓一部分地區和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然後帶動更多的人走向共同富裕。《決定》還提出了“社會主義經濟是公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論斷,從而對分配制度的改革產生了重大影響。標志著我國的收入分配政策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第二階段為1987年到1992年,這一階段提出了多元分配格局的理論。1987年10月召開的黨的十三大,在分配問題上第一次提出了實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其他分配方式為補充的分配制度,指出“非勞動收人只要是合法的,就應當允許”;社會主義的分配政策是“既要有利于善于經營的企業和誠實勞動的個人先富起來,合理拉開收人差距,又要防止貧富懸殊,堅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進效率的前提下體現公平”。十三大在分配問題上的突破主要有兩點:一是在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前提下,允許其他分配方式存在;二是在促進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促進社會公平。這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雛形,是收入分配理論的巨大進步。
黨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是在社會主義理論和實踐上的一個重大突破。十四屆三中全會上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幹問題的決定》,提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分配制度的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個人收入分配堅持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制度;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者的個人勞動報酬要引入競爭機制,打破平均主義,實行多勞多得,合理拉開差距;在繼續執行鼓勵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的政策的前提下,提倡先富帶動和幫助後富,逐步實現共同富裕;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在分配政策上主要有兩大突破:第一次提出了“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制度”,使其它分配方式在整個分配方式中的地位發生了重大變化;突破了十三大提出的其它分配方式為補充的提法,在公平和效率這個兩難選擇上,突破了以前的兼顧效率與公平,第一次提出了“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黨的十五大,在收入分配問題上總結了我國建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經驗教訓,提出了各種生產要素參與分配,制定了完善的分配政策。繼續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制度;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要“依法保護合法收入,允許和鼓勵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
第三階段是2002年以後,形成了多元的分配格局。十六大將我國的分配制度和分配體制改革推向一個新的高度,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這一分配制度既肯定了勞動在創造財富過程中發揮著關鍵性作用,又肯定了生產過程中還有許多不可或缺的其他因素,這些要素都要參與分配,這是社會主義的基本原則和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在分配制度上的高度統一,是社會主義制度與市場經濟的有機結合在分配制度上的有效實現。使 “各種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個人收入分配的一項重大原則。
黨的十七大報告對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有了最新的表述:一是在分配格局上提出了更高的目標,明確指出“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二是首次提出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強調了“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三是提出了逐步縮小收入差距擴大的措施。一方面針對低收入群體要求做到四個“提高”,第一次明確提出“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另一方面對高收入群體要求“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以及“擴大轉移支付,強化稅收調節,打破經營壟斷,創造機會平等,整頓分配秩序”。
回顧我國收入分配制度的變化,經歷了一個由舊中國收入水平極低,分配極不平等通過革命手段達到過度平均,然後又由這種過度平均通過改革走向拉開收入差距的“否定之否定”的過程。隨著改革和發展的不斷深入,我國收入分配制度也在理論和實踐上不斷發展和具體化。在理論層面上從“破除平均主義”到“恢復社會主義按勞分配原則”,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分配方式的探索”,再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分配方式”,以及明確“按生產要素分配的模式”和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等。從實踐上經歷了從“割資本主義尾巴”到肯定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及外資企業的積極作用;從“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其他分配方式為補充”到“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結合起來”,進而到十七大在收入分配制度上首次明確提出“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再分配更要注重公平”。表明我黨在收入分配制度上不斷探索、不斷深化和完善。
與我國分配制度的演變相同,我黨從新中國成立至今59年執政治國的歷史也可分為兩個階段:從1949年建國到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這29年為第一個階段,從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至今的30年為第二階段。從我黨執政的指導思想上看是兩個截然不同的階段。前29年雖然國民經濟取得一定發展,但全局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階級鬥爭為綱;後30年則徹底拋棄階級鬥爭為綱,提出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現了全局工作重點的轉移,高揚改革開放主旋律,這是我黨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轉折。改革開放三十年是我黨歷史上輝煌的三十年,是給中國人民帶來最多實惠的30年,從執政理念上看又可分為兩個階段,從十一屆三中全會到十六大為一個階段,此階段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南,突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展是硬道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是此階段的重要理論成果。這一成果是中國共產黨對自身性質、任務、使命與時俱進的全新認識,第二階段以十六大召開為界限,這一階段提出的“科學發展觀”其本質是堅持科學發展是硬道理,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前提下,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無疑是中國共產黨經濟工作的一次思想升華和飛躍。“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提出標志著我黨執政理念進入到一個新階段。這一嶄新理念既彰顯了以人為本的思想,傳承了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又賦予了時代內涵。其重要意義在于,使社會進步與經濟發展齊飛,讓社會文明和經濟繁榮同步。
由此可見,隨著我國收入分配制度的不斷完善,我黨治國理念也在不斷升華,從“以階級鬥爭為綱”轉移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從強調“一大二公”、否定人的個性到承認私有財產的合法性;從唯GDP論,片面理解“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到實踐“科學發展”,堅持“以人為本”,注重“人的自由全面發展”。
“以人為本”,是當代中國每一個平民百姓的期望,是黨和政府以及每一個官員的最應秉持的價值取向,是當代中國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而分配制度的演變則順應了這一期望和追求。
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在未來社會,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在《資本論》中,馬克思也指出,未來社會是以每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發展為基本原則的。《共產黨宣言》和《資本論》中所提出的這個經典思想,是馬克思主義為無產階級和全人類解放的科學的最高命題。“以人為本”則是對“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的高度概括。
堅持“以人為本”,保證“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則必須承認和重視勞動者的財產權,因為“財產權”是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的前提條件。這一觀點在馬克思的《資本論》中有所論述:“勞動者對他的生產資料的私有權是小生產的基礎,而小生產又是發展社會生產和勞動者本人的自由個性的必要條件。誠然,這種生產方式在奴隸制度,農奴制度以及其他從屬關係中也是存在的。但是,只有在勞動者是自己使用的勞動條件的自由私人者,農民是自己耕種的土地的自由私有者,手工業者是自己運用自如的工具的自由私有者的地方,它才得到充分發展,才顯示出它的全部力量,才獲得適當的典型的形式。”(《資本論》第1卷,P.830)由此可見,馬克思對于勞動者的財產權問題是十分重視的,而這個重要思想長期被我們忽視了。隨著社會主義實踐的不斷推進,我們在理論層面上對勞動者財產權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首次提出的“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正是中國共產黨人在深刻理解馬克思關于社會主義理論的基礎上,對社會主義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和發展;也標志著我黨在治國理政的根本理念上更加明確:“以人為主體和目的”,把“人的自由全面發展”作為未來社會的最高理想。“以人為本”凝聚了馬克思主義世界觀、歷史觀、價值觀的真精神,是馬克思主義的最高命題,也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共同為之奮鬥的最終目的。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的分配方式經歷了“平均主義的按需分配——按勞分配——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方式並存——‘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的歷史變遷。改革開放以來,財富分配格局幾經探索,核心一直圍繞公平與效率的均衡,並體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特質。提高國民收入水平,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始終是貫穿改革和發展的一條主線。在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無疑體現了藏富于民、以人為本的治國理念,贏得了民眾的廣泛認同和擁護。中國共產黨改革開放三十年來在分配制度上的探索,順應了時代的發展,人民的期待,不斷豐富和發展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實踐無止境,探索亦無止境,相信中國共產黨人將會不斷完善分配制度,加快經濟發展,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和諧,讓“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執政理念落到實處,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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