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左)昨天由法警押解,戴手銬、拿著整袋數據登上警備車,到臺北地院出庭;這次他改變訟訴策略,要求法官速審速結。
新華網消息 據臺聯
合報報道,臺北地院昨天審理扁案,陳水扁改變訴訟策略,從原本的百般拖延,變成希望速審速決,一口氣要求傳訊40名證人,還為了加開庭期或一次多傳幾位證人,和審判長抬杠。合議庭有意見,扁在法庭上不耐煩地說:“那要拖到什麼時候?”
公訴檢察官只要求傳喚一名證人,就是珍媽吳王霞,檢方希望吳王霞到庭,證明扁對借用珍媽帳戶的事是否知情。
合議庭認為扁和律師團聲請傳喚的證人當中,李登輝、連戰、馬英九、蔡朝明及越方如都沒有必要傳喚,另兩名秘密證人,扁律師團沒有具體指明,無從傳喚,因此同意共傳訊包含珍媽在內的34名證人,本月26日開端分批傳訊。
昨天庭訊,阿扁仍維持“打李嗆馬”戰術。他質疑李登輝挪用“機要費”,支付鴻禧山莊的水電費及打小白球的費用,批評馬英九的家裏私用,如女兒的消費、買女用內衣及小狗“馬小九”的診療費,都是用特別費支出。
阿扁也不改爆料個性,指起訴“機要費”案的檢察官陳瑞仁,竟然在就訊李登輝後,接受李招待吃飯。
對此陳瑞仁說,扁又在轉移案件焦點,當天以證人身分訊問完李登輝後,李善意邀他與檢察事務官一起用便餐,其間談論李登輝年輕時經歷,是“聽長輩講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