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消息 據臺灣TVBS報道,陳水扁遭到羈押,今天已經是第129天了,由于羈押時間到5月25日晚間12點屆滿,臺北地方法院也在上午9點半召開延押庭,檢辯雙方針對是否延押或其他方式處分來進行討論,檢察官仍以3個理由:犯嫌重大、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法官要求繼續羈押陳水扁。
由于前兩次羈押庭時間都過于冗長,法官蔡守訓今天採取限制發言時間,先由公訴組檢察官來發言1個小時,提出要延長羈押陳水扁的理由,不過庭訊一開始,在庭訊時,就可以明顯聽到陳水扁不時發出咳嗽的聲音,看起來身體狀況不太理想。
而檢察官也提出3個理由:陳水扁犯嫌重大、且仍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法官提出繼續羈押,針對犯嫌重大的部分,檢察官表示,要認定一個人是否犯嫌重大,只要針對犯罪行為有沒有涉嫌就可以了,而不是到底有或沒有犯罪,檢察官也舉例像“機要費”,有使用假犒賞清冊、假發票,以及重復申領等等。
其次,串供滅證部分,在龍潭購地弊案當中,雖然陳水扁表示他在其中不具有“總統”職權,但他確實曾經召集5人小組會議,李界木也曾經表示,陳水扁曾經邀集他去官邸,檢察官認定有所謂的犯意聯絡。
扁稱心臟不舒服 哽咽全身發抖
檢察官發言完畢後,輪到陳水扁發言,一開始扁也提出不應該繼續羈押的理由,他引用先前檢察官在法庭上的發言,表示檢察官曾表示,在主要證人傳完之後,就沒有串供的問題,就可以用交保或其他強制處分的方式,如今相關證人都問的差不多了,也就沒有所謂的羈押必要;
陳水扁也說,在看守所內期間,身體狀況非常不好,曾經在看守所裏有心絞痛的情況,不敢對外說明,一直隱忍,發言時陳水扁還一度出現身體發抖,法官蔡守訓也開口詢問‘陳先生你還好嗎?’,陳水扁沒有回答,法官遂要求改由扁律師代為陳述。
而在就在10點25分左右,陳水扁突然整個人趴在被告席上,全身發抖還疑似有痛哭的情形,審判長蔡守訓認為無法繼續下去,要求扁到隔壁第8法庭暫時休息,陳水扁在起身時全身顫抖,還必須由旁人攙扶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