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城市大學(資料圖片)
12月6日,香港城市大學數學係一名來自武漢的女博士生陳靜,因擔心自己考試不能通過,將1萬元港幣放進老師戴暉輝的信箱內,繼而用電郵向戴暉輝索取試題及答案。12月14日,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以行賄罪判處其入獄6個月,1萬元賄款同時被充公。據了解,此案是香港學界首起有人因“買試題”被判入獄的案件。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25歲的女博士生陳靜,14日在香港法院承認行賄罪,被判監禁6個月,其一萬元賄款同時被充公。城大發言人表示,校方會為該學生提供適當的輔導及其他協助,至于學生的學籍問題,則要稍後研究再作公布。
被告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因對本港的反貪污法例不熟悉才幹犯本案。但裁判官指出,不熟悉本港法例並不是犯罪的借口,他更指被告所犯的貪污罪嚴重,必須判處即時入獄。
案情透露,被告就讀的數學係課程于本月16日舉行期終考。本月6日,該係副教授戴暉輝于城大的郵箱發現一個信封,內有10000元現金,同日他再收到一封匿名電郵,對方聲稱是該課程的學生,亦是將現金放入郵箱的人。5日後,戴再收到被告寄給他兩封電郵,催促他將試題及答案交予她。戴在數學係係主任陪同下向廉署報案。
其後,戴在廉署指示下,相約被告在本月13日中午到咖啡店見面,表示會讓被告查看有關試題及答案。而被告更要求戴帶備空白的答題簿讓她抄下答案。被告赴會並確認自己是撰寫匿名電郵的人。戴隨即把預先準備的試題、答案、兩本空白答題簿交給被告,正當被告在埋頭抄寫答案時,即被廉署人員拘捕。
多名城大教授表示,沒聽聞有學生用錢賄賂教師,城大亦沒有這種風氣,相信只是個別事件。于城大任教了十七年的法律學院副院長梁美芬說,內地人對貪污的認識較香港人低,兩地貪污法例和風氣有所不同。她指,隨著大學增加招攬內地生,校方有必要加強教育學生對貪污的認知。
城大學生會主席李駿鋒說,對有同學“用錢買試卷”被捕感可惜。他說,來港讀書的內地生要負擔昂貴的學費,成績一向亦較好,但想不到有學生會因為想獲取試題而行賄。
根據資料,香港各家大學副教授級教員的月薪,一般在港幣80000元以上。(文/騰訊_奧一網-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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