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今年3月25號對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中共上海市市委原書記陳良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依法公開審理後,經合議庭合議,日前作出一審判決。法庭經審理認定陳良宇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陳良宇受審 觀看更多視頻》》》》》
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今年3月25號對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中共上海市市委原書記陳良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依法公開審理後,經合議庭合議,日前作出一審判決。法庭經審理認定陳良宇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陳良宇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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