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3日電(江靜
李煦)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此間宣布,從3月3日起在京暫住人員買機動車將不再受戶籍限制,暫住人員只需憑身份證和暫住證即可辦理購車手續和北京牌照。
據了解,2004年5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九條規定:“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來歷證明;……”等。同時,公安部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規《機動車登記規定》中第三十八條第四款第四點規定:“身份證明”是指“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居民戶口簿》。在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其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據悉,3日起外地人在京買車後在辦理機動車登記手續時,辦理人需要攜帶以下證明: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憑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憑證、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和憑證。不屬于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于安全技術檢驗車型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包括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北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另外,北京市交管局還透露,此前,已有部分外地人在購買機動車後,通過找北京人借用其名義上牌,或通過公司名義上牌。從3日起,已在京買車的暫住人員可以通過二手車交易,將車過戶到自己的名下,過戶時只收取正常的手續費用。。
統計顯示,截至目前,北京市機動車的保有量已近250萬輛,其中轎車已達110萬輛。在京外地人口已達364.9萬人。汽車業內人士表示,放寬對外地人購車的限制,將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眼下處于低迷期的汽車消費市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