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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4日,APEC高官會在曼谷開幕。 |
亞太經合組織高級官員會議(簡稱高官會,senior officials meeting -- som)是亞太經合組織的協調機構,由年會的東道主負責,每年舉行3至4次會議。高官由各成員副部級、司局級或大使級官員擔任。高官會主要負責執行領導人和部長級會議的決定,審議各工作組和秘書處的活動,籌備部長級會議,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及其後續行動等事宜。高官會向部長級會議負責,擔負著總體協調亞太經合組織各委員會和工作組的工作,是亞太經合組織的核心機制。
高官會是各成員高官參加的例會,高官會每年年初第一次會議為全年的亞太經合組織整體工作確定方向:研究如何具體落實上一年領導人和部長級會議的決定,並將任務分配給亞太經合組織各委員會和工作組;聽取各委員會、工作組及亞太經合組織秘書處上一年的工作匯報,並審議各委員會、工作組及亞太經合組織秘書處當年的工作計劃。第二和第三次高官會的討論逐步具體,最後一次高官會的結果是當年部長級會議聲明和領導人宣言的基礎。
高官會下設4個高級委員會,負責具體落實相關決定和開展項目,分別是貿易和投資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經濟技術合作高官指導委員會和預算管理委員會。
此外,高官會還下設11個工作組和5個特設工作組,開展專業活動和合作。
亞太經合組織首次高官會是1989年召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