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約“和平夥伴關係計劃”是在美國建議下,于1994年1月在北約布魯塞爾首腦會議上獲得通過。
“和平夥伴關係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一、北約正式邀請前華沙條約組織國家和歐洲中立國家參加“和平夥伴關係計劃”,在軍事演習、維和、危機控制等方面進行合作和政治磋商;二、夥伴國可向北約總部派出聯絡員;三、夥伴國必須承認西方的民主、人權標準,並尊重現有邊界。
這是北約成立45年來首次提出向東擴展的舉措。共有30個中、東歐國家和俄羅斯以及歐洲中立國家簽署加入這一計劃。它們是:波蘭、匈牙利、捷克、羅馬尼亞、立陶宛、愛沙尼亞、烏克蘭、斯洛伐克、保加利亞、拉脫維亞、阿爾巴尼亞、摩爾多瓦、格魯吉亞、斯洛文尼亞、阿塞拜疆、芬蘭、瑞典、土庫曼斯坦、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俄羅斯、烏茲別克斯坦、亞美尼亞、白俄羅斯、奧地利、馬耳他、馬其頓、瑞士、愛爾蘭和克羅地亞。其中波蘭、匈牙利和捷克1999年3月正式加入北約後退出該計劃。2006年12月14日,北約正式接納塞爾維亞、波黑和黑山三個巴爾幹國家加入北約“和平夥伴關係”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