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秘書處 (U.N. Secretariat)
是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和外地進行聯合國組織日常工作的國際工作人員班子。秘書處為聯合國其他機構服務,並執行這些機構制定的方案和政策。它由秘書長和聯合國組織所需要的職員組成,秘書長是聯合國的行政首長。現任秘書長潘基文 (Ban Ki-moon) 。
秘書長是大會根據安全理事會的推薦而任命的,任期為五年。除去其行政職責外,憲章要求秘書長執行安理會、大會及其他主要機構所委托的“其他職務”。憲章還授權秘書長可以“將其所認為可能威脅國際和平及其安全之任何事件”提請安理會注意。此外,還設副秘書長、助理秘書長若幹人。
1997年12月19日,第52屆聯大通過決議,採納安南秘書長的建議,增設聯合國常務副秘書長一職。常務副秘書長是秘書長辦公室的一個組成部分,將根據現有決策制度,受秘書長委托,承擔包括協助秘書長管理秘書處業務,在秘書長不在的情況下在聯合國總部代理秘書長,加強聯合國在經濟和社會領域的領導,代表秘書長出席會議和公務活動等職責。秘書長將在與會員國協商後按照《聯合國憲章》任命常務副秘書長,常務副秘書長的任期不超過秘書長的任期。
秘書處下設的工作班子包括負責發展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總監辦公室和秘書長辦公室若幹個,以及包括政治和安全理事會事務司和裁軍事務司在內的司級組織若幹個。聯合國各地區性委員會、全部附屬機構、專門機構以及因處理臨時任務而成立的機構的首席行政負責人也包括在總部工作班子之內。按聯合國憲章規定,秘書長和秘書處職員只對聯合國負責,不得請求或接受任何政府的指示。
聯合國大會批準秘書處機構改革方案
非洲第一位擔任聯合國副秘書長的女性宣誓就職 沙祖康擔任聯合國負責經濟和社會事務的副秘書長
歷任聯合國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