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
1941年8月生,河南南陽人。196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7年9月參加工作。1966年畢業于河南省焦作礦業學院採煤係。
歷任煤炭部來賓煤礦生產組技術員、電子部779廠保衛科幹事,河南省南陽地區商業局幹事、地區財委組教科幹事、辦公室副主任,河南省社旗縣委常委、宣傳部長,中共河南省南陽地委委員、宣傳部長,中共河南省南陽地委副書記、書記、中共河南省委委員,中共浙江省委秘書長、第八屆省委常委、中共浙江省杭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1993年10月當選為第七屆中共浙江省杭州市委書記,同年12月在中共浙江省委第九屆一次會議上當選為中共浙江省委常委。1998年11月至2000年4月任中共浙江省杭州市委書記。1998年12月至2002年6月任第十屆中共浙江省委副書記、常委。2000年4月至2002年6月任浙江省紀委書記。2002年6月當選為第十一屆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副書記、紀委書記。2003年1月在政協浙江省第九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當選為浙江省政協主席。2007年2月28日,全國政協十屆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增補李金明為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2008年3月任第十一屆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
2002年11月,在中共十六大上當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