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國際勞工組織 (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 -- ILO)
根據《凡爾賽和約》,作為國際聯盟的附屬機構成立。1946年12月14日,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
該組織宗旨是:促進充分就業和提高生活水平;促進勞資雙方合作;擴大社會保障措施;保護工人生活與健康;主張通過勞工立法來改善勞工狀況,進而獲得世界持久和平建立社會正義。
該組織實行“三方代表”原則,即各成員國代表團由政府2人;勞動者、雇主代表各1人組成,三方都參加各類會議和機構,獨立表決。
國際勞工大會是國際勞工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每年6月份在日內瓦舉行一次會議;閉會期間理事會指導該組織工作,國際勞工局是其常設秘書處。主要活動有從事國際勞工立法,制定公約和建議書以及技術援助和技術合作。
主要出版物:《國際勞工評論》 (International Labour
Review);《正式公報》(雙月刊)(Official Bulletin),每年三期;《勞工統計公報》(季刊)(Bulletin of Labor
Statistics);《勞工統計年鑒》 (Year Book of Labor Statistics);《勞動世界》(雙月刊)(World of
Work)。以上刊物用英、法、西文出版,《勞動世界》出中文版。
中國是該組織創始國之一。1971年該組織理事會根據聯大決議,通過了恢復中國合法權利的決議。1983年6月,中國正式恢復了在該組織的活動。1985年1月該組織在北京設立分支機構——國際勞工組織北京局,負責與中國有關政府機關、工會組織、企業團體、學術單位等進行聯係,並實施技術合作計劃,協助中國發展職業技術培訓。2008年5月28日至6月13日,第97屆國際勞工大會在日內瓦舉行。大會審議通過了《國際勞工組織關于促進社會正義和實現公平全球化宣言》,在理事會工人組的選舉中,中國工人代表成功當選工人副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