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舉行的加勒比共同市場協調委員會會議提出了建立加勒比國家聯盟的倡議。1992年召開的加勒比共同體首腦會議又提出了建立聯盟的設想。1993年6月,在巴哈馬舉行的加勒比共同體第14屆首腦會議一致決定,以加勒比共同體為核心,建立加勒比國家聯盟。1994年7月24日,加勒比地區25個國家和12個未獨立地區的總統、政府首腦或外長在哥倫比亞的卡塔赫納簽署了加勒比國家聯盟成立紀要,加勒比國家聯盟 (Association of Caribbean
States -- ACS) 正式成立。總部設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首都西班牙港。
聯盟是政府間的協調、協商和合作機構,其主要目的是加強各成員國在政治、經濟、文化、科學和社會等各個領域的合作,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維護本地區在國際經濟貿易組織中的利益,實現地區經濟一體化,最終建立一個廣大的自由貿易區。其核心是加勒比共同體。
2001年12月,第三屆首腦會議在委內瑞拉的瑪格麗塔島舉行。25個環加勒比國家和地區的國家元首、政府首腦或代表參加了會議。會議結束時發表了《瑪格麗塔聲明》,決定將加強在貿易、旅遊、運輸和對付自然災害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