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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政協主席。
生于1945年9月,河南溫縣人,1973年5月入黨,1968年12月參加工作,東北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畢業。1964年至1968年在北京政法學院法律係學習;1968年至1969年在遼寧省淩源縣河坎子公社勞動;1969年至1972年任遼寧省淩源縣教研組教研員、人保組秘書;1972年任遼寧省淩源縣人民法院助審員、副院長;1976年任遼寧省淩源縣河東公社黨委書記;1980年任遼寧省建平縣委副書記、縣長;1982年任共青團遼寧省委書記、黨組書記;1985年任遼寧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1987年任遼寧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1990年任遼寧省委常委、鞍山市委書記;1993年任司法部副部長、黨組成員;1995年任八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1998年3月至5月任九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1998年5月任九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機關黨組副書記,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委員;2003年1月任十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機關黨組副書記,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委員;2005年1月任黑龍江省九屆政協黨組書記,並當選為政協黑龍江省第九屆委員會主席 。2008年1月27日,在政協黑龍江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再次當選為省政協主席 。
是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九屆、十屆全國政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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