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國財政收入突破3萬億元,達到31627.98億元(不含債務收入,下同),比2004年增加5231.51億元,增長19.8%,完成預算的108.1%;全國財政支出33708.12億元,比2004年增加5221.23億元,增長18.3%,完成預算的104.5%。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2080.14億元。
分中央與地方來看:中央財政總收入17249.79億元,按可比口徑比2004年增加2581.02億元(已扣除新增出口退稅指標584.11億元),增長17.6%,完成預算的106.4%。中央財政總支出20249.41億元,比2004年增加2388.87億元,增長13.4%,完成預算的105.4%。中央財政赤字2999.62億元,比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批準的3000億元減少0.38億元,財政赤字佔GDP的比重為1.6%。地方財政總收入26565.72億元(含中央稅收返還和補助收入),按可比口徑比2004年增加4158.13億元,增長18.6%,完成預算的107.2%。地方財政總支出25646.24億元,比2004年增加4340億元,增長20.4%,完成預算的103.5%。地方財政收支相抵,結余或結轉919.48億元。
2005年中央預算執行及財政工作的主要情況是:
——實施穩健財政政策,預算執行情況較好。2005年,中央及時調整財政政策取向,實施了以“控制赤字、調整結構、推進改革、增收節支”為主要內容的穩健財政政策。中央財政赤字預算3000億元,比2004年減少192億元;壓縮國債項目資金規模300億元,增加中央預算內經常性建設投資100億元。在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基礎上,依法加強收入徵管,全國財政收入實現較大幅度增長。全國財政收入比上年增收5231.51億元,增長19.8%。2005年,中央財政比預算超收1619億元(未扣除新增出口退稅指標)。中央財政超收收入除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財政體制規定,增加對地方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民族地區轉移支付共328億元外,主要用于加強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的支出和解決歷史欠賬。
——大力支持解決“三農”問題,促進城鄉協調發展。2005年財政支持“三農”力度大、政策實、措施強,僅中央財政用于“三農”的支出就達2975億元,比2004年實際執行數增加349億元,增長13.3%。不斷深化農村稅費改革,中央財政為此轉移支付662億元,比2004年增長26.3%。免徵農業稅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達到28個,8億農民受益。認真落實“三補貼”等政策,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用于糧食直補的資金達到132億元,比2004年增長13.8%。支持農業和農民長遠發展,2005年中央財政用于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和國債項目資金達812.78億元。
——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一是支持就業再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2005年全國財政就業和社會保障支出3649.27億元,增長17.1%。其中,中央財政社會保障支出1623.59億元,增長10%。二是支持加快教科文事業發展。2005年全國教育支出3951.59億元,增長17.4%。中央財政負擔的教育支出384.38億元,增長15.9%。其中,中央本級教育事業費338.64億元,增長17.2%,高于中央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三是促進醫療衛生體係建設和制度創新。2005年,全國財政醫療衛生支出1026.99億元,增長20.2%。中央財政安排資金42億元,支持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體係、疾病信息網絡體係、衛生執法監督體係。四是保障國家政權建設。2005年中央財政安排政法專款48.1億元,有效改善了基層政法機關的執法辦案條件。
——加大轉移支付力度,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2005年除稅收返還和體制性補助4143.71億元外,中央財政安排各類轉移支付補助達到7329.97億元,比2004年增長21.6%。其中財力性轉移支付達到3812.72億元,比2004年增長46.4%,用于中西部地區的比例達到90%以上。
——深化財稅等改革,促進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稅收制度改革成效明顯。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向縱深拓展。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在全國范圍內取得了明顯成效,中央和省級政府已經完成了政府採購管理與操作機構分設、職能分離的任務;全國政府採購規模達到2500億元,比2004年增加了364億元,資金節約率達11%。大力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金融體制改革。2005年,中央財政安排資金219億元,支持116戶國有企業實施政策性關閉破產,安置職工55萬人。
——積極推進依法理財,加強財政監督管理。財政法律法規體係不斷完善。會計基礎工作不斷強化。財政監督不斷深化。2005年共查處有問題資金606億元,核減和收回財政資金159億元,徵收監繳中央非稅收入266億元。審計發現的中央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大部分已得到整改糾正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摘自2006年3月5日財政部向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提交《關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2005年我國稅收收入達30866億元,首次突破3萬億元,比上年增長20%,主要呈現三大特點:
——從國內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主要稅種及海關代徵進口稅收與相關經濟指標的對比分析看,稅收增長與經濟發展基本適應。
——增收的主體是流轉稅和所得稅。國內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等流轉稅對稅收增長的貢獻率為49.5%,與上年基本持平。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對稅收增長的貢獻率為34.8%,比上年提高9.2個百分點。
——東中西部地區稅收分別增長19.2%、22.4%、21.7%,中西部地區收入增速分別快于東部3.2和2.5個百分點。
“十五”期間,全國共入庫稅款109217億元,年均增長19.5%。五年翻了一番多。
2003年,全國財政工作經受住了各種考驗並取得了新的成績,開拓了新的局面。
在經濟社會發展保持良好勢頭,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執行情況也比較好。2003年,全國財政收入(不含債務收入,下同)21715.25億元,比上年增長14.9%,完成預算的105.9%。全國財政支出24649.95億元,比上年增長11.8%,完成預算的104%。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2934.7億元。
中央財政收入12483.83億元,比上年增長9.8%,完成預算的104.6%。中央財政支出15681.51億元,比上年增長8.4%,完成預算的103.6%。中央財政收支相抵,赤字3197.68億元,與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預算赤字3198.3億元相比,減少0.62億元。2003年,中央財政債務收入6153.53億元,用于償還國內外債務本金2952.24億元,彌補當年財政赤字3197.68億元,補充中央財政償債基金3.61億元。
2003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035.94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1035.94億元。
地方財政收入18111.39億元,比上年增長14.1%,完成預算的105.9%。地方財政支出17848.41億元(含上解中央支出618.56億元),比上年增長12.1%,完成預算的104.3%。地方財政收支相抵,結余和結轉262.98億元。
“十一五”時期的稅收改革與發展要實現三大基本目標。
一是提高稅收徵管的質量和效率,確保稅收收入隨著經濟發展穩定較快增長。努力做到執法規范、徵收率高、成本降低、社會滿意。保持稅收收入與經濟協調增長,稅收收入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進一步提高,徵稅成本和納稅成本逐步下降,納稅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二是通過深化稅收改革,落實各項稅收政策,使稅收制度、徵管體制和內部管理機制逐步完善,稅收調節經濟和調節分配的作用得到有效發揮。稅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稅制體係比較科學。稅收徵管體制不斷完善,為提高稅收徵管水平提供可靠保證。內部管理改革進一步深化,行為規范、運轉協調、管理高效、服務優良、公正廉潔的稅務行政管理體制逐步形成。
三是加強稅務係統執政能力建設,增強依法執政、科學執政、民主執政的意識,推進依法治稅,深化稅收改革,強化科學管理,加強隊伍建設。廣大稅務幹部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明顯提升,稅務部門形象有新的改善。
要實現上述目標,必須將科學發展觀落實到稅收的每個環節,重點抓好推進依法治稅,深化稅收改革,強化科學管理,加強隊伍建設等四項工作。
2003年國民經濟開局良好,但受非典疫情以及旱澇、地震等災害的衝擊和影響,財政收入增幅一度出現了較大下滑,由一季度的36.7%下降到二季度的20%。面對這種形勢,全國財政、稅務、海關等部門及時加強收入形勢監控,加大徵管力度,使國民經濟迅速恢復和良性發展在財政上得到了較好反映。財政收入保持了較快增長的勢頭。一是內需與外需增長強勁,帶來國內增值稅和消費稅及進口環節稅收分別比上年增加1058.15億元、135.94億元和1121.8億元。二是經濟增長質量提高,企業效益顯著改善,使企業所得稅比上年增加406.72億元。三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個人所得稅和車購稅分別比上年增加206.26億元和119.36億元。
2003年中央財政總收入比預算超收543.34億元(已扣除預算執行中新增出口退稅838.59億元),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的有關要求,並考慮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車輛購置稅超收的78.16億元按規定列收列支、專款專用;按體制規定增加對地方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民族地區轉移支付92.2億元;其余372.98億元,主要用于當年抗災救災、教育衛生科技事業發展、支持企業改革、加強社會保障及生態環境建設等。
二、財政宏觀調控和保障作用增強
為了保持宏觀調控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2003年繼續實施了積極的財政政策。中央財政共發行1400億元建設國債,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新形勢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積極調整和優化了國債資金的使用方向和結構。同時,進一步嚴格了國債資金項目審查,加強了國債資金監管,促進國債資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此外,為了穩定公職人員隊伍,刺激和擴大消費,認真落實了調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政策。
非典疫情爆發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一手抓防治非典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不動搖的方針,財政部門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全力支持抗擊非典和克服非典對經濟的負面影響。一是設立非典防治基金,為非典防治提供堅實的資金保障。經國務院批準,中央財政設立了20億元非典防治基金,用于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和隔離觀察室應急改造和急救設備購置,向參加非典防治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提供臨時性工作補助,支持建立公共衛生應急反應機制以及非典的科研攻關等,特別是迅速明確了對農民和城鎮困難群體中的非典患者提供免費救治的政策,為有效防止疫情向農村蔓延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各地財政部門也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努力籌集非典防治資金。據統計,各級財政共安排非典防治資金133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安排25億元,地方財政安排108億元。針對非典暴露出來的公共衛生體係建設滯後的情況,中央財政又專門安排10億元用于加強公共衛生體係建設。各部門也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努力保證了本部門防治非典的資金需要。二是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努力減輕非典疫情對經濟的負面影響。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出臺了一係列財稅優惠政策,對疫情地區和部分困難行業在限定時段內減免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15項政府性基金,減免部分稅收,以及實行貸款貼息等,幫助受非典衝擊較大的旅遊、餐飲、民航、旅店、出租車等行業和企業盡快克服困難,恢復生產,渡過難關。此後,為了進一步支持解決受非典影響較大行業和企業的困難,經報國務院批準,又將民航和旅遊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延長到2003年12月31日。一些地方根據非典疫情對本地經濟的影響程度,也採取了進一步的財稅支持政策措施。落實這些政策雖然減少了部分財政收入,但增強了人們的信心,促進了經濟的恢復,穩定了發展。
三、支持解決“三農”問題邁出新步伐
為促進城鄉協調發展,財政部門多管齊下,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全面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在2002年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省份擴大到20個的基礎上,2003年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了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先行試點地區在“三個確保”、規范農業稅徵管、推進鄉鎮機構和農村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村級資金和涉農收費管理等方面,繼續完善相關政策。新增改革試點的11個省份,努力克服非典疫情影響,進一步完善改革方案,加快實施步伐,盡快使農民從改革中得到實惠。2003年中央財政預算安排305億元資金,全部落實到試點地又用于支持農村稅費改革,地方各省級財政及有條件的市縣財政也相應安排了一定資金支持這項改革。二是加快了取消農業特產稅試點步伐。北京、天津、福建、廣東、江蘇、安徽、四川、上海、河南等10幾個省市基本取消了農業特產稅。中西部地區為此而減少的收入,中央財政給予了適當的補助。三是推進了糧食補貼方式改革試點。安徽、吉林、湖南、湖北、河南、遼寧、內蒙、河北等8個省區推進了糧食補貼方式改革試點,將原來通過流通環節的間接補貼改為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四是大力支持農業抗災救災。積極落實農業稅災歉減免政策,及時撥付資金支持各地防汛抗旱。2003年,中央財政用于支持各地抗災救災的資金達到118億元,有1.67億人次受災群眾得到了及時救助。此外,中央財政還積極支持農業結構調整、林業生態建設和扶貧開發,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
四、支持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力度加大
各級財政部門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按照公共財政要求,努力支持解決人民群眾特別是困難群體的生產生活問題。一是加大了對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據2003年全國再就業工作座談會精神,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擴展了再就業財稅優惠政策的實施范圍,延長了優惠時限。落實了稅收優惠政策,免徵了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1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外,對以前地方出臺的相關收費政策也進行了清理和整頓。中央財政在繼續安排地方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補助資金100億元的基礎上,又增加再就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47億元。中央財政共安排“兩個確保”補助資金608億元。二是在繼續做好“兩個確保”和“低保”工作的基礎上,再次提高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次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優撫待遇和建國初期參加革命的老幹部退休待遇水平,大幅增加了“低保”投入。同時,積極支持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醫療衛生體制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三項改革,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改革試點工作。三是進一步加大了幫助困難群眾解決生產生活問題的支持力度。首先,增加了對困難群眾生活補助。中央財政用于困難群眾的生活補助支出222.3億元,比上年增長26.6%,其中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補助資金由上年46億元增加到92億元,2235萬城鎮低收入居民得到了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補助。其次,加大解決了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的支持力度。從2003年起,中央財政每年安排15億元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地方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困難問題。第三,再次提高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根據不同對象、類別分別提高15-21%。第四,擴大了對農村貧困中小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的范圍。中央免費提供教科書專項資金,從2002年的2億元增加到了2003年的4億元,享受這項政策的中小學生總人數達到770萬,佔中西部農村貧困家庭中小學生總數的32%。其中,新疆貧困地區和邊境地區的全部56個縣中小學教材費,全部由中央財政補貼解決。
五、財稅改革穩步推進
針對出口退稅拖欠嚴重的問題,財政部在與有關部門反復協商及廣泛徵求地方和企業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改革建議方案。2003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改革出口退稅機制的決策,並確定了“新賬不欠,老賬要還,完善機制,共同負擔,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原則。國務院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工作座談會召開後,各級財政、商務、國稅、海關等部門按照《國務院關于改革現行出口退稅機制的決定》的精神,進一步完善了相關配套制度,促進了改革正式實施。
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在鞏固已有改革成果的基礎上,繼續向縱深推進。一是深化了“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外經貿部、人事部等部門和單位的136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納入預算管理,並明確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全部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取消了原有的一些過渡性政策。二是規范了部門預算改革。增加了118個事業單位按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編制部門預算;重新修訂了《中央本級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辦法》和《中央本級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辦法》,制定了《中央本級項目庫管理規定(試行)》,明確界定了基本支出與項目支出的范圍,對中央部門已安排的6736個項目進行了清理,試行了滾動的項目預算管理模式;同時研究推進了實物費用定額試點工作。三是加大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力度。增加了44個中央部門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試點,試點地區也由2002年的9個擴大到21個,增加了20個中央部門實施國庫集中收繳制度改革試點,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四是政府採購范圍進一步擴大。全國政府採購規模達到1659.4億元,比上年增加650億元。
六、重視解決基層財政困難問題
理順政府間財政關係,不斷完善財政管理體制,支持促進地區間協調發展一直是國家財政的基本職能。針對近些年縣鄉基層財政困難問題,財政部高度重視,並採取一係列措施,努力發揮財政職能作用,著力加以研究解決。一是進一步落實了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方案。分享比例由2002年的五五分成調為六四分成,中央財政由此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對地方特別是對中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二是增加了調整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支農、科技教育等其他方面對地方的專項轉移支付。三是各地財政部門按照國務院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的要求,進一步加大了對基層財政的轉移支付力度,並對如何從體制上緩解基層財政困難問題作了積極探索。
七、強化財政法制建設和財政監督
一是加強財政法制建設。為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財政部完成了《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彩票管理條例》等一批與財政改革和發展密切相關的財政法規、規章的修訂和制定工作,取消行政審批項目34項,改變管理方式一項。同時,為了適應加入WTO新形勢的需要和落實《行政許可法》要求,財政部對從新中國成立至2001年12月發布的現行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一次全面清理,並逐一作出了鑒定,並加強了財政法制宣傳和培訓。二是加強了財政監督管理。各級財政監督機構不斷調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點,堅持財政監督與財政管理相結合,與財政改革相結合,促進和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全體專員辦幹部,充分發揚“不畏壓力,堅持原則;依法監督,嚴格執法;甘于清貧,樂于奉獻;立足一線,服務大局”的優良傳統和工作作風,工作又有新的起色。
在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時,2003年,財政部門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完善有關制度和措施;開展國際財經交流與合作,取得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民幣匯率等重大宏觀政策的理解和諒解;構建注冊會計師行政監管體係,發展注冊會計師事業;推進會計改革,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研究評估行業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資產評估行業管理;調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促進消費和經濟發展;試編各省財政發展3年滾動預算,增強財政工作的預見性和計劃性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