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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于2005年4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領導論述

     溫家寶:公務員要對人民負責接受人民監督
    2005年11月1日,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舉辦的學習公務員法講座時指出:“公務員的權力是人民給的,必須對人民負責,接受人民監督。各級政府和全體公務員都要認真學習、堅決貫徹公務員法,忠于職守,依法行政,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

     曾慶紅強調要提高公務員制度和隊伍建設水平
    2005年9月20日至21日,曾慶紅同志在全國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會議上指出,公務員法是我國第一部屬于幹部人事管理總章程性質的重要法律......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頒布實施公務員法的重要意義,不斷增強貫徹落實公務員法的責任感和自覺性,不斷健全和完善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過硬、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隊伍。 >>

     張柏林:廉潔從政是對每位公務員的基本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公務員的條件、義務與權利            第三章 職務與級別
    第四章 錄 用        第五章 考 核         第六章 職務任免        第七章 職務升降
    第八章 獎 勵        第九章 懲 戒       第十章 培 訓           第十一章 交流與回避
    第十二章 工資福利保險                    第十三章 辭職辭退     第十四章 退 休
    第十五章 申訴控告  第十六章 職位聘任    第十七章 法律責任      第十八章 附 則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             《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答問       《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
      《“十一五”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綱要》


   事業單位改革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分為管理、專業技術和工勤技能三種類別
   人事部明確專業技術一級崗位任職條件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分十個等級
   人事部明確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范圍       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分為五個等級
 人事部出臺《規定》事業單位用人須公開招聘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不搞考試“一刀切”            事業單位應聘人員須符合六項條件
  事業單位擬聘人員應在適當范圍公示7至15日      人事部有關負責人談公開招聘制度
  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紀律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中央編辦主任李鐵林:事業單位改革任務緊迫     八部委負責人談事業單位改革 服務公眾
  中央編制辦: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初選浙渝晉試點    事業單位改革 亟待回歸"公共服務"本色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我國已建立統一的公務員工資制度

 

公務員法解讀

·
三個標準界定公務員范圍

·我國公務員實行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工資制度
·工作實績成為公務員考核重點
·公務員不得違反16項紀律
·三種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 公務員對上級的錯誤決定可以說"不"
·中央國家機關招考公務員不限戶籍

·外籍人士無緣公務員職位
· 我國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
·聘任制納入公務員管理范疇
·領導成員因工作嚴重失誤應引咎辭職
·公務員辭退後至少2年不得任職于原工作直接相關企業
·公務員不得通過兼職“賺外快”
·公務員職業發展途徑有望實現多元化
·公務員法解讀
·公務員涵蓋七大機關
·公務員法中的幾個問題
·公務員法的四個特點四個突破
·公務員法有六大新意      >>
·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四部委解讀
· 公務員配套法規將出臺二十多部
·力爭三五年完善公務員法律法規體係
·"十一五"公務員法1+5配套法規將出臺
·公務員登記勿超編 定職定級應合理
·“十一五”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綱要
·中國公務員“超標”近20倍?
·人事部部長詳解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
·國家公務員管理體制的歷史變遷
·公務員管理的制度變遷
·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的發展歷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網站

·公務員考試錄用 ·公務員管理
·公務員招考面試、體檢和考察工作

國外公務員制度

·英國公務員選拔嚴格公正制度完善
·法國公務員係統自成一體
·閒話日本公務員
·韓國公務員的薪金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