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有關人士透露該法修改稿有望明年上會,律師在場權等改革措施仍存爭議

刑訊逼供已經被看做是現行中國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最大不公。在制度上防止刑訊逼供是此次刑訴法修改的重點。
“如果犯罪嫌疑人有保持沉默的權利,一些冤假錯案可能也不會發生。”
“盡管律師在場權寫入刑訴法的呼聲很高,但律師的素質、律師在場的人數、律師的權利和義務都是非常復雜和受爭議的事情。”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衛東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教授顧永忠
6月25日,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衛東和他的博士生來到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第8次審閱《刑事訴訟模范法典》。歷時4個月,這部“近700條、民間的、理想化的訴訟法典”基本形成,即將出版。
這部法典在起草過程中徵求並吸納了北京、上海、重慶等地高校和實務部門的研究成果。按照陳衛東的說法,它的出版“希望能為立法機關在修改刑事訴訟法時提供參考。”6月12日,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徐靜村在重慶的一個研討會上,將《刑事訴訟法再修改擬制稿》(第9稿)交給了與會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主任郎勝。據重慶當地媒體報道,“該擬制稿將作為全國人大立法的藍本,實施後更有利于保護當事人權利。”陳衛東、徐靜村均為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會副會長。作為刑事訴訟法學界的領頭人物,他們的積極姿態代表了學界對推動刑訴法修改的普遍態度。不僅如此,今年以來隨著一些冤案、錯案的曝光,實務界、立法機關和社會各界對修改刑訴法的呼聲也日益高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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