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發生的幾起外籍員工與僱主的勞資糾紛事件,使新加坡的勞資關係管理問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近日,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和全國職工總會創辦的外籍員工中心等非政府機構提出建議,呼籲新加坡政府改善外籍員工追討欠薪制度。主要建議有:
一、建議人力部在今年進行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第二階段檢討時,加入相關條款,使人力部可以用“觸犯行政條例”僱主的罰款支付欠薪,使法律發揮更大效用。
二、設立破産欠薪保障基金
目前如果涉案公司仍在營業,人力部通常能通過勞工法庭,協助工人索回薪水。如果公司陷入財務問題無法履行庭令,工人可通過初庭執行庭令,追討欠薪。但如果公司已宣告破産,員工將難以追回欠款。
為此,建議採用類似香港破産欠薪保障基金(Protection of Wages on Insolvency Fund)的做法,由基金支付遭拖欠的薪水。設立基金保護的將不僅是外籍勞工,而是包括新加坡工人在內的所有工人。此外,政府也可考慮採取類似保險或抵押金的做法,作為另一層保障。
三、幫助外籍勞工保留證據
在一些欠薪糾紛中,客工無法拿出證據證明僱主沒有按時發薪水,以致調查和調解程序拖延。
目前的條例僅規定僱主保留發放薪水的記錄,但未要求他們也把記錄交到員工手上。建議嚴格規定僱主為客工提供薪水單,並要求僱主為持工作準證的員工通過電子轉賬支付薪水。以便客工與僱主出現糾紛時,可以及時提供充分的證據。
四、公開觸犯雇傭法令公司名單
即使沒有受到法律制裁,與客工發生欠薪糾紛的僱主也有可能被人力部列入黑名單。黑名單不是公開資料,但人力部在網站上有一份因觸犯雇傭法令而被定罪的公司名單。
建議人力部將觸犯法律的黑名單放在網站上更為顯著的地方,也建議政府在介入調查任何欠薪糾紛時,暫時禁止涉案僱主雇用新的外籍員工。
五、放寬客工更換僱主的政策
由於即使勞工法庭發出庭令,遇到不負責任或已破産的僱主,庭令也鞭長莫及。客工唯一對策是到初庭申請查封與變賣令(Writ for Seizure and Sale),但這一追討欠薪的過程複雜冗長且費用高昂,不便實施。因此,讓客工另尋僱主更為容易。
目前,工作準證過期、等待欠薪的客工可向人力部申請特別準證(Special Pass)繼續在新加坡逗留。除非找到新僱主,或得到批准從事臨時工作,持特別準證的客工不能工作。
為此,外籍員工中心已向人力部提出,推出過渡性工作計劃,讓客工在等待解決糾紛時,繼續受聘,並得到新僱主的照顧。放寬客工更換僱主的政策,也可讓客工在工作上享有更多主導權,避免受到僱主要挾而不敢向人力部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