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新加坡人被列入國際刑警發出的“紅色通報”通緝名單中,目前共有16名新加坡人因涉及嚴重罪行被通緝,唯一的女要犯逃亡超過15年,至今仍音訊全無。
據《聯合早報》網站報道,該名女子是謝麗春(譯音,Siak Lai Chun),51歲。這名前銀行執行員被指在1995年至1997年期間,涉及用偽造銀行本票從銀行取走1870萬元,並在事跡敗露後,在1997年12月潛逃。
她和其他15名新加坡男子同樣被列入國際刑警所發出的“紅色通報”通緝名單中,這與2008年10月只有六名新加坡人列入該名單相比,增加超過一倍。要犯涉及謀殺、綁架、詐騙偽造案等。
通緝犯如果被列入國際刑警的紅色通報名單,190個成員國的執法當局一旦發現他們的下落,將會把他們逮捕和引渡。
新加坡警方稱,過去五年,國際刑警共向28名新加坡人發出紅色通報,其中15個由國際刑警成員國發出,另外13個則由新加坡發出。
根據國際刑警網頁資料,目前共有16名新加坡人被通緝,其中10人的通緝令由新加坡發出,六人是其他國家的通緝要犯。新加坡國際刑警除了通緝10名新加坡逃犯外,也通過國際刑警對四名外國人發出紅色通報通緝令。
網頁所顯示的人數和警方所提供的20人數字不相符,一般相信是因為有些通緝犯的資料並沒對外公開。發出通緝令的國家可以選擇不要把紅色通報的通緝犯資料對外公開,僅限於通知執法人員,就不會在國際刑警的網頁上公布。
換言之,即使有國家對某人發出紅色通報,公眾不一定可以在網頁上找到該通緝犯的資料。被指是操縱國際假球案幕後黑手的陳錫英(譯音)曾被意大利列為紅色通報通緝犯,但他的資料並沒有出現在國際刑警的網頁上。
根據國際刑警的回答,紅色通報不是國際通緝令,而是給成員國執法單位的一個警惕或通知,有哪些人是某個國家的逃犯,被該國發出通緝令。如果某國家要求國際刑警對逃犯發出紅色通報,除非特別指示,他們一般會把逃犯的資料傳達給190個成員國。
被列入紅色通報者,一般上要向國際刑警申請上訴成功、或已被捉拿、自首,或者不再被指定國家通緝,才會被除名。
例如曾被新加坡通緝的回教祈禱團頭目馬士沙拉末(Mas Selamat)和偷走名錶的高登鐘錶行主管余傑利,都曾列入紅色通報名單,但隨着他們分別被捕和自首後,已經在名單上除名。
除了紅色通報,還有黃色、綠色、橙色、黑色、藍色和紫色通報。黃色通報是要幫忙尋找失蹤人口;綠色通報是要提供可能在其他國家重犯類似罪行的罪犯資料,讓成員國有所警惕;橙色通報是要提醒任何可能對公眾安全造成威脅的活動、人物等相關資料。
黑色通報是要蒐集不具名屍體的身份資料,藍色通報則是針對某案件收集額外的資料,如犯罪者的身份、所在地點和活動等;紫色通報則是尋找或提供某些罪犯可能採取的犯案手法、工具和匿藏方式等資料。
目前由新加坡發出的唯一黃色通報是在2011年9月,赴希臘雅典參加國際科研會議後失蹤的新加坡杜克—國大醫學研究生院(Duke-NUS)四年級研究生郭良進(28歲),至今他仍無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