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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歲老人在家中被餓死續:兩個兒子出獄後申訴
2013年09月14日 07:07:34  來源: 新京報 【字號 】【收藏】【打印】【關閉

老人生前養育有5個兒子。

  老人生前養育有5個兒子。

2010年,兄弟三人因涉嫌遺棄罪受審。從左至右分別為老三程一平、老大程一民、老二程一田。視頻截圖

  2010年,兄弟三人因涉嫌遺棄罪受審。從左至右分別為老三程一平、老大程一民、老二程一田。視頻截圖

  一生養育了5個兒子的80歲老人柴玉吉,在家中被餓死。據媒體報道,老人生前家中凌亂、光線很差,因為沒有電,老人點過很長時間蠟燭。老人去世時,桌上擺放着自己和幾個兒子、孫子的合照,地上扔滿了紙巾,她就躺臥着面對兒孫們的照片,孤零零地離開了人世。2009年,這件發生在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張辛莊村的事曾引發巨大社會反響,隨後,柴玉吉老人的大兒子程一民、二兒子程一田和三兒子程一平因遺棄罪被法院判刑2至3年。

  如今,這兄弟三人已經出獄,老大和老三始終不服法院判決,認為是老二和老四合謀害死母親,並要求追究老四的責任,因此向北京市二中院申訴。

  昨日記者獲悉,二中院已受理此案,並於9月12日進行了庭前詢問。

  9月12日下午,老三程一平穿着白色汗衫,光着膀子,站在馬路邊時不時地與身邊的家人交談着。“母親是在老二程一田贍養的班上被餓死的,是老二和老四合謀害死了母親,要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因此,他和老大程一民向二中院提起申訴。

  出獄後兩次提起申訴

  程一平説,他一共兄弟5個,他今年60歲,大哥程一民68歲,二哥程一田62歲,老四程一石58歲,老五因病於2006年去世。

  “都這麼大歲數了,誰願意把自己的母親遺棄,讓她餓死,這是大逆不道。”程一平顯得很氣憤。他還提出了自己的疑問,“就算我們犯了遺棄罪,為何老四程一石沒有被起訴?”

  程一平説,2012年4月下旬,他從監獄出獄。2011年10月,老大程一民被假釋,2012年10月刑滿。由於他們倆始終不服法院判決,於是出獄後就開始準備申訴材料。

  今年春天,他們曾一起去北京市二中院遞交申訴,但法官稱老大沒有釋放手續,不予立案。直到9月9日,他們再次去二中院申訴,此次法院立案並受理。

  因房産四兄弟起爭執

  有5個兒子的柴玉吉老人為何會被餓死?這事得從一份分家協議説起。

  1982年3月14日,程一民5兄弟被父親召集到一起,簽訂了一份分家協議,約定由老五照顧父母,程家的五間老房歸老五所有。分家沒幾年,父親便去世。之後,柴玉吉便跟隨老五生活。2006年,老五病逝,老三把母親接到了家裏,但柴玉吉堅持要回到老宅,和五兒媳婦生活在一起。“要是老五還在,母親是不可能被餓死的,幾個兄弟也不會因為房屋的問題起糾紛。”程一平言語中帶着惋惜。

  2007年11月3日的一件事徹底擾亂了老人平靜的生活,當天,她從沙發上摔下導致胯骨骨折住院治療,同年12月6日出院。由於母親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四兄弟就商定,自2007年12月14日起,依長幼順序每人三個月輪流贍養老人。

  到了2008年9月14日,是老三和老四交接贍養母親的日子。當天,老二和老四共同提出,老三應該把母親的房産證等相關證件交出來,同時還稱“誰贍養,誰管理證件,誰對老人付出的多,這房就該歸誰”。

  “這房子1982年就分完了,是屬於老五的。”大哥程一民説,老二和老四要房的目的就是要把房子賣掉,他和老三堅決不同意。

  母親死後半月才發現

  經過這場風波,老大和老三成了一條戰線,老二和老四則站在一起。

  2008年12月14日,輪到老大來接走母親時,兄弟幾人又因房産歸屬問題發生爭執,老大被老二打傷住院,無法照顧老人。後來,在村委會和派出所的調解下,由老二接班照顧。

  一轉眼到了2009年3月12日,老二的贍養期還有兩天就結束了,他打電話給村主任,請村主任通知老三來接班。到了14號上午,老二離開了母親的住處,並且把門鎖上。

  村委會一位幹部稱,因村委會無法管理家庭事務,並未通知老三前來交接,而老三認為按照輪流贍養的協議,老二還應該再贍養三個月,所以他未去接班。

  就這樣,直至4月9日,老人的一個孫子前去看望,才發現老人已經死亡。

  住在柴玉吉西院的鄰居説,3月中旬的一天早上,也就是老二結束瞻養幾天后,她曾聽到過柴玉吉在自家院內喊老伴的名字,還説沒人管她了。

  後經法醫鑒定,柴玉吉死亡時間在4月9日往前推15天以內。屍體檢驗結論認為,柴玉吉未見致死性疾病,但不排除重度營養不良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即柴玉吉是餓死的。

  兄弟四人各執一詞

  母親去世,到底該由誰負責?四個兒子各執一詞。

  “老四程一石是主謀,他把老二程一田當槍使,我母親的死和他有直接關係。”老大説,是老二和老四共同謀害了母親。

  老二則稱,他找人通知了老三接班後才搬出母親的住處,並且在當日中午和晚上,他曾兩次去看望母親,見到老三的妻子給母親送飯,之後他就再也沒有去過其母親的住處。

  老三認為,老二應該贍養母親6個月,但老二隻贍養了3個月,並且沒有通知他去接班,才導致母親死亡,應該由老二負責。

  “我們心裏沒有愧也沒有鬼,已經做到仁至義盡了,也盡職盡責。”老四程一石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説,“無奈,真是無奈。”

  檢察機關認為,在母親被餓死的問題上,老大、老二、老三有責任。“因為三個兒子在老人死亡期間都有瞻養的義務,但是三個人都把老人擱置在家中沒有人理,主觀上是有遺棄故意的。”

  法院經審理後於2010年4月24日作出判決,兄弟三人被判處有期徒刑2至3年。兄弟三人不服判決,均提起上訴。二中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審法院判決並無不當,於2010年7月6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三人的上訴。至此,三人被送往監獄服刑。

  “老四也應被追責”

  為何沒有追究老四的責任,這引起其他三人的異議,尤其是老大和老三。

  據2010年《今日説法》和《大家説法》的報道,檢方稱由於案發時沒有輪到老四贍養,檢察機關認為其母餓死與老四沒有直接關聯。

  對於老大和老三,他們知道老二負責2008年12月14日至2009年3月14日期間的贍養,但3月14日以後,應該由誰來接班,他們沒有約定,也沒有過問,對老太太不聞不問,檢方覺得老大和老三有主觀故意,因此對他們起訴;從分段贍養協議來説,老四應該是最後一個來履行贍養義務的,老二結束後應該是老三,輪不到老四,所以要以這個理由來追究老四的責任,也不太妥當。

  “法官問了我和大哥的訴求,我們的意思是母親是因疼痛和飢餓才造成的死亡,是老二和老四的責任,與我們沒有關係。”9月12日,在北京市二中院的西門口,程一平嘆着氣説,“即使我們有責任,老四也應該一起被追責。”

  【背景】

  ●1982年3月14日

  5兄弟簽訂分家協議,約定由老五照顧父母,程家的五間老房歸老五所有。

  ●2006年

  老五病逝,柴玉吉和五兒媳婦生活在一起。

  【衝突】

  ●2007年11月3日

  柴玉吉從沙發上摔下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四兄弟商定依長幼順序每人三個月輪流贍養老人。

  ●2008年9月14日

  輪到老四贍養母親,老四和老二提出,老三應該把母親的房産證交出來,但老大和老三不同意。

  ●2008年12月14日

  輪到老大贍養,但因房産問題與老二和老四發生爭執,老大被老二打傷住院。後經村委會調解,由老二接班照顧。

  ●2009年3月12日

  老二的贍養期還有兩天結束,他打電話讓村主任通知老三來接班。14號上午,老二離開。但老三並未接班。

  【後果】

  ●2009年4月9日

  老人的孫子前去看望,發現老人死亡。

  【審判】

  ●2010年4月24日

  法院判決老大、老二、老三構成遺棄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3年、2年。兄弟三人均不服,提起上訴。2010年7月6日,二中院駁回三人上訴,三人被送往監獄服刑。

  ●2013年9月9日

  老大和老三去二中院申訴,法院立案並受理。

  聲音

  贍養老人是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在多子女家庭,由子女共同承擔贍養義務,不能相互推諉推卸。以遺棄、虐待等方式推卸責任的,應承擔法律責任,視其性質和造成的後果,承擔民事責任或者刑事責任。

  ——北京市律協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劉玲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張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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