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根據食品衛生法,最低處一千元罰款,最高可處五萬元罰款,兩者相差50倍。8月6日,記者從合肥市衛生局獲悉,為了杜絕“隨口喊價”和“人情案”,該市出臺了衛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對處罰規定進行細化、量化,防止行政處罰過于“自由”。
合肥市衛生局對17部法律法規中60多條行政處罰規定進行細化、量化,保證同一辦案機關對于性質相同、情節相近、危害後果基本相當、違法主體同類的案件,在實施行政處罰行使自由裁量權時,適用的法律依據、處罰種類及處罰幅度應當基本相同。
該局在其網站上(http://swsj.hefei.gov.cn/)公布了自由裁量權標準的詳細內容。(范潛 張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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