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或將設“環保法庭” 為新環保法實施作準備
熱點新聞:
加快建設“法治合肥”的進程,環保是重要一環。在環境保護上,合肥市對環境污染問題零容忍,採取一票否決制度。不僅出臺修訂了多部地方性法規、政策,還利用這些法規政策進行環境執法,為城市的碧水藍天保駕護航。
合肥修訂完善多個環保法規政策
明年元旦起,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的正式施行,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依法行政?切實履行環境監管職責?合肥市環保局以及各分局組織了多次學習。
據了解,相較于之前的環保法,新環保法不僅提出了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硬措施,法律責任更加嚴厲,設立了行政拘留的四種情況,行政處罰也由按次處罰,變成按日計罰,實行“按日計罰不封頂”。
既有國家層面的“大法”,也有地方層面的法規政策補充。合肥市在現有基礎上,根據形勢變化,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法規政策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出臺《合肥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和《合肥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對《合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進行修訂。
在水環境保護工作上,合肥市近年來先後出臺修訂了《合肥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合肥市水資源管理辦法》、《合肥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規、規章。
借鑒經驗或將設立“環保法庭”
今年起,對存在環保法規政策標準落實不力、監管職責不到位致使轄區內發生或可能發生嚴重生態和環境問題等13種情形的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或企業,合肥市環保局都進行約談。
今年合肥市環保局約談了數家存在環境違法的企業,並制作了約談的會議紀要。約談後,企業主要負責人均表示後期制定整改方案,開展整改,並按期完成整改任務。同時,合肥市環保局也將對約談公司的整改情況進行督辦和指導。
合肥市環保局曾在一次新聞通報會上透露,合肥市有可能會借鑒兄弟城市的經驗,設立“環保法庭”。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建立環境污染事故損害賠償制度,借鑒兄弟城市經驗嘗試設立“環保法庭”,引入環境公益訴訟和法律援助,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等行為,在堅決打擊、依法取締的同時,追究這些企業和個人的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杜絕“老板發財、政府買單、百姓遭殃”現象。
今年年初,合肥市中院成立了首個“環境保護”合議庭,專門審理與環境污染、資源保護相關的刑事案件。記者余佼佼
集成閱讀:
- [12-08]網絡詐騙犯克隆經理QQ 指令會計匯款盜走百萬元
- [12-08]合肥多名電商微商被買家的高倣轉賬截圖欺騙
- [12-08]多情妻子有新歡要離婚 癡情丈夫心碎欲跳河輕生
- [12-08]合肥或將設“環保法庭” 為新環保法實施作準備
- [12-08]女生寢室內遭圍毆 3名施暴女生未歸案
- [12-08]狠心父親4萬賣親生兒子 因拐賣兒童罪被判五年
- [12-08]除夕是否放假網上徵放假求民意 七成網友支持
- [12-08]四川省成綿高速公路因大霧53車追尾2死多傷
- [12-08]洛陽市一企業用殘損紙幣發電 1噸可發電660度
- [12-08]北京醫院周邊待産房生意火爆 10名孕婦共居一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