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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今起實施環境質量管控

2014-12-16 15:42:50  來源:  馬鞍山市政府

    12月13日是首個國家公祭日, 係列活動將在南京市舉行。 為保障國家公祭日前後環境質量良好, 馬鞍山市將實施嚴格的環境質量保障管控措施, 深化區域大氣聯防聯控機制, 確保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以上標準, 確保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

    據了解, 環境質量保障管控分為一般管控時段和臨時管控時段。 一般管控時段為 12月6日至12月11日 、12月15日至12月17日。

    在此期間, 鋼鐵企業全面確保燒結機的脫硫設施、 除塵設施穩定運行及達標排放; 燃煤電廠在確保燃煤機組脫硫、脫硝、 除塵設施的正常穩定運行, 污染物達標排放基礎上, 進一步提升脫硫、 脫硝、 除塵效率, 綜合脫硫效率保持在 95%以上, 綜合脫硝效率保持在 70%以上; 水泥企業加強脫硝、 除塵設施運行管理, 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嚴格控制含硫量, 各電廠必須儲備並使用含硫量低于 0.7% 的優質低硫煤; 鋼鐵、 火電、 水泥等行業重點企業高污染産能實行 20% 限産; 加強施工揚塵管控, 施工工地嚴格按規范實施工地邊界圍擋、 道路硬化、 堆場覆蓋、出入車輛衝洗、 施工面圍擋等措施; 加強道路保潔力度, 嚴防二次揚塵污染; 嚴格控制露天燒烤、 大排檔營業; 嚴禁垃圾露天焚燒和秸稈焚燒; 嚴控高污染車輛上路行駛, 杜絕“冒黑煙”車輛上路。 加強化工、 冶金、 醫藥、 食品加工等行業廢水排放管控, 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 加強重點水體的監測巡查, 嚴密監控水質狀態;加密監測水源地水質, 加大水源地巡查頻次, 嚴格保障水源安全。

    臨時管控時段為 12 月12日至12月14日 , 對鋼鐵、火電、水泥等行業重點企業高污染産能實行30%限産, 環境監察部門採取24小時監管措施; 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五小”企業(小鑄造、小冶煉、小礦山、小採石、小塑料), 實施階段性停産; 主城區50%的建築工地停工。

    在一般管控時段, 若空氣質量指數(AQI) 日均值超過100, 且有持續趨勢,將立即實施臨時管控措施。(來源: 馬鞍山日報 記者:董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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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打印】【責任編輯:實習編輯 趙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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