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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委澄清不再搞特殊 買經適房公務員不受照顧
www.hfnews.gov.cn   2007-11-29 來源:北京娛樂信報

    曾經無需審查年收入的雙職教師和公務員家庭,買經濟適用房不再搞特殊化,也得按新標準審批和公示。

    近日,有傳言稱,公務員不能買經濟適用房了。對此,北京市建委昨日(28日)澄清,經濟適用房新政對購房人一視同仁。只要申請家庭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標準,不管是不是公務員或教師家庭,都可以申購。

    記者還了解到,政府有關部門正在對2006年以來,新增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于7.5平方米的低保家庭進行登記核實,以便將其納入本市住房保障范圍。預計,這項工作將在本月底前完成。

    原有規定

    夫婦雙方為機關工作人員或教師的家庭,市政府批準的重點工程建設中的被拆遷居民家庭和政府組織實施的危舊房改造項目區異地安置的居民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蔡雪婧)

(責編:楊慧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