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安徽頻道:
我是在合肥學習、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和男友許某于2007年2月23日(正月初六)15時許從鳳臺汽車站乘坐皖***客車,由鳳臺高高興興返回合肥上班。車上售票員收取了100元,只給了我們兩張30元的手撕票。我男友當時就提出疑問今年春運不給漲價為什麼收這麼多?並拿出07年2月21日從合肥到鳳臺的正規電腦打印車票,票價是33元。售票員說等會退。據向同車乘客了解,每人都收了50元並不給正規車票,該車一路上停車載客,過道上坐滿了乘客,至少有7人超載。直到該車到達位于合肥火車站對面的安徽省汽車客運總公司長途汽車站時,對方仍未退錢。下車後我找到售票員,索要退款及車票,但他拒不退款,態度蠻橫並辱罵我。我要他一起找站長理論,他拒絕去。我男朋友見狀,拿上該車一張進站證並要求駕駛員與售票員一起去找車站解決。而他們兩人二話不說,把我男友從車門處拉下車,一起上來圍攻毆打我男友一人,對他拳打腳踢。對方都是二十多歲,身強體壯,我男友毫無還手能力。當時是乘客上下車高峰,車站院內聚集了很多上下站乘客,車站方無一工作人員前來制止,我試圖上前勸解卻遭到售票員的重拳。情急之下,我大聲呼救並撥打110。110沒來現場,待車站公交分局治安大隊的一名警察不緊不慢的從辦公室向我們走來,兩名肇事者見狀駕車從客運總站東門逃離現場,車站門衛與治安大隊其他警察無任何阻攔動作和行為,眼睜睜看著他們逃跑。我男朋友頭部,手部多處受傷,血流不止,躺在地上,不能動彈。眼鏡被打破,皮鞋被損壞,外套羽絨服被打爛。治安大隊一名自稱汪姓警官帶我們到四樓的第二警組做筆錄,因為我男友傷勢嚴重,不能堅持。急需救治。我只好先送他到客運總站對面的東南骨科醫院急救,經過診斷、腦部CT顯示有血腫,並伴有頭痛、嘔吐現象,頭部,手部,膝蓋等多處軟組織、關節受傷,大牙損傷脫落一塊。當晚待我男友傷情穩定後,我又去了治安大隊繼續做筆錄,汪警官、吳警官隨我一同到醫院,核實相關情況,隨後我男友在筆錄上簽字並按手印。兩位警官離開時表示會盡快聯係車主,緝拿兇手,並通知我們。據事後了解,當時車主就在打人現場。
2月24日我男友轉到省立醫院救治,修補牙齒,處理包扎傷口。根據醫生建議在家修養並定期去醫院復查換藥。目前已花去近千元的治療費用。由于我男友目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我必須請假在家照顧。2月24日上午9時許,我已向客運總站反映情況。兩天已經過去了,車站、治安大隊及車主無一人主動與我們聯係,兩名打人兇手至今仍逍遙法外。
因此我們強烈要求公安機關盡快緝拿兇手,嚴格依法辦事,保護市民財產、人身安全。要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加強車站管理,嚴懲車主,維護和諧春運秩序和道路運輸安全。
乘客:童某
傷者:許某(同車乘客)
2007.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