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安徽頻道:
我兒于1998年按國家煙草局(簡稱國煙)煙科教[1998]36號文件及安徽省煙草專賣局(公司)(現安徽中煙工業公司,簡稱皖煙)皖煙教[1998]167號文、168號文和皖煙畢業分配方案及合煙“同意接受該生畢業進廠分配公作”的書面意見(已上報皖煙教育處),而填報國煙鄭州中等專業學校卷煙工藝專業,並被同意錄取直到2002年畢業。但畢業時皖煙又拒絕分配,說是“2000年皖煙黨組口頭決定:煙草係統中專不進。”幾年來,多次找行業領導,均未解決。
98年,國家在為煙草係統統一招生時特別強調(政策),該批學生畢業後要確保其在係統內分配、就業,並明文規定,不得把其就業推向國家、社會。皖煙在98年招生時出臺了文件,不僅在文中確定了畢業分配單位,而且還特指令各廠把同意接受畢業生進廠分配工作的書面意見上報。在167號文有皖計委的明確批示:“同意,畢業後按計劃在本係統就業。”
但我兒畢業至今,仍未能分配。在此,我呼吁有關部門重視此事,盡快安排我兒進合煙工作。
談寧德
2007年4月29日 |